罗平县民宗侨局“四注重”开展维稳工作
2018-12-12 09:18:34 来源:供稿:罗平县民宗侨务局
罗平县民宗侨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关于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活动,不断强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安全意识,进一步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构筑人人共享平安建设成果的良好局面。
一是注重加强领导,切实周密部署。县民宗侨局坚持将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平安建设作为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宣传范畴来抓,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构筑“学习贯彻、突出导向、明确职责、营造氛围”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握宣传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告牌等渠道,广泛宣传党关于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理论方针政策,注重讲好民族宗教工作故事,确保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开展有声有色、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把握导向,发挥工作优势。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通过弘扬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奋发向上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接地气”、群众基础工作好的优势,认真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宣传特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重点、有步骤、有广度、有深度的开展宣传活动。综合应用和有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把握民族传统节日、宗教活动等时机,发挥民族民间协会、宗教团体的特殊作用和影响力,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提升宣传效果,积极营造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浓厚氛围,使“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注重广泛宣传,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七五”普法和各种调研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等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自觉遵守民族法律法规意识。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六进”活动中,组织好创建命名“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改进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影响力,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切实深入人心,融入行动。
四是注重隐患排解,维护宗教和顺。强化情报信息报送,定期不定期排查、监测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隐患;会同统战、610办、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场所、领域进行拉网排查、检查等,将问题处理在当地,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