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建立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月报制度
2018-11-12 16:25:45 来源:市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工作调度和综合协调,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全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近日,曲靖市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镇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从2018年11月开始建立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月报制度。
明确月报范围。《通知》明确,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每个县(市、区)至少谋划创建1个特色小镇的部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按月报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正在创建或拟创建的特色小镇均纳入月报统计范围。
细化月报内容。《通知》要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一小镇一报告”的形式,汇总报送本地特色小镇每月工作推进情况,具体包括本月工作推进最新情况、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建议、下月工作计划等内容;同时,要从规划、投资主体、资金落实、完成投资、取得成效等方面,认真填报各特色小镇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
强调工作要求。《通知》强调,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并严把数据质量关;各特色小镇要确定专职统计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对具体内容实事求是填写报送,确保上报数据的时效性和真实性;本项工作完成的质量将作为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讯员:杨海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