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税务系统圆满实现联合党委改设党委
2018-09-29 22:11: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自2018年9月7日,曲靖市委批复同意将市局联合委员会改设党委后,全市税务系统市、县局下上联动,加强对地方各级党(工)委的请示汇报,积极协调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截至2018年9月21日,全市税务系统市、县两级圆满完成联合党委改设党委商请、上报请示、批复等各项工作,标志着全市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又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联合党委改设党委,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税务系统党委的工作职责、党委委员配备、组织关系隶属等相关工作。原联合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自然转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联合党委改设党委后,全市税务系统市、县两级党委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以云南省税务局为主、与地方各级党(工)委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体制下的机制制度,更好发挥税务系统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担负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体责任,更好履行全市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收好税费、带好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联合党委改设党委后,税务系统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地方各级党(工)委。税务局机关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接受地方党(工)委直属机关工委领导,并完成其交办的工作任务。税务局党委要通过参加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以及地方党(工)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等途径,主动参与地方政治生活,积极建言献策,全力服务地方党(工)委中心工作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联合党委改设党委后,各级税务局党委领导本级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地方党(工)委就加强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的指导,主动向地方党(工)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积极听取地方党(工)委工作部门及各级党(工)委对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形成与地方党(工)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