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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强化曲靖市安全监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8-16 09:49:03   来源:   
中共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强化曲靖市安全监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党总支(支部),各科室(中心、支队):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曲办字〔2018〕30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决策,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经局党组决定,进一步强化市安全监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  琨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薛  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方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秀芬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丁武成  党组成员、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支队长
成  员:李向明  副调研员
              孙庆东  副调研员、工会主席
            方付开  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周福华   政策法规科科长
彭德荣  综合科科长
刘怡江  宣传教育科科长
              王文玉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方天德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马朝美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杨春艳  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宋桂利  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春荣  科技装备科科长
刘文俊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王  晖  考试中心主任
方远能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余洪全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付开任办公室主任,李春荣、刘怡江、宋桂利、湛雄军、余洪全、张燕祥任成员,具体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协调等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监督创建工作整体进度情况,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和领导小组指示要求,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并组织全面实施;组织对本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报道及创文公益广告方案制定策划,营造创建氛围;负责创建测评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上传及创文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与市创建办、包保单位的沟通、联系,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监督、检查、预验收以及做好迎检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专项重点任务工作小组
(一)商贸市场工作小组
组  长:钟秀芬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副组长:杨春艳  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联络员)
         13887155103       
成  员:梁维义、姜伟、肖畅、宋伯良、石晨、钱飞
办公室设在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由杨春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曲办字〔2018〕30号)中商贸市场工作小组工作职责,配合抓好以下工作。1.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方面创建任务的落实工作,抓好诚信市场建设,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协调各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农贸市场的常态化管理,推进集贸市场达标建设;3.配合抓好大型商场超市、商业大街的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4.对违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5.完成本组职责范围内对应工作的文档收集整理、审核把关及上报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创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会文化环境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小组
组  长:杨  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春荣  科技装备科科长(联络员)
         15825081265      
成  员:宋桂利 、刘怡江、王文玉、伍周琼、朗添、余洪全、夏丽芬
办公室设在科技装备科,由李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曲办字〔2018〕30号)中社会文化环境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工作职责,配合抓好以下工作。1.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方面创建任务的落实工作;2.制定相关创建标准和督查方案;3.对文体设施、科普设施、生活设施等定量指标进行完善;4.对文体广场、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晨晚练体育活动点、古遗址、古建筑等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五馆一中心”等场馆免费开放及基本服务项目情况,电影院、会场、赛场等经营服务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查落实情况;5.统筹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提高文化服务供给能力;6.对旅游景区、景点、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导游经营服务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查落实情况;7.完成本组职责范围内对应工作的文档收集整理、审核把关及上报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创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会安全与法治环境工作小组
组  长:李  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周福华  政策法规科科长(联络员)
         13987411168
成  员:彭德荣 、方天德、马朝美、陈治龙、孔乔良、           王国寿、张敏
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由周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曲办字〔2018〕30号)中社会安全与法治环境工作组工作职责,配合抓好以下工作。1.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及“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方面创建任务的落实工作;2.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4.对“扫黄打非”、打击犯罪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5.完成本组职责范围内对应工作的文档收集整理、审核把关及上报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创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