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10个科室,即:办公室、矿山监管科、危化监管科、综合监管科、宣教科、政策法规科、烟花爆竹科、科技装备科、职业卫生健康监管科、工贸监管科,下设事业单位3个,即: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及安全生产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
6.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8.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9.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技术示范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交流与合作。
10.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优先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构建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三个必须”,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严格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1.强化宣教培训,安全发展理念成为社会共识。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文化浓厚氛围。三是普遍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做到科学、有针对性地安全监管。四是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坚持标本兼治,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逐步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监督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继续强力推进煤炭转型升级,巩固转型升级取得的成果。三是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确保安全。
煤矿:以煤矿转型升级和安全专项整治为引导,继续做好瓦斯、透水、冒顶片帮等隐患排查治理,坚决继续推进产煤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
非煤矿山: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为重点,不断强化非煤矿山 “五化”建设、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以及安全标准化建设。
危险化学品:深入贯彻落实“双十条”规定,以着力推进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小型化工企业转产退出,强力做好打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沾益区)攻坚战。发改、安监、住建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继续开展好油气输送管线及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狠抓路面治理,强化巡逻管控。继续开展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
此外,发挥安委办的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消防
、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建筑施工、农机、水利、电力、旅游、民爆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是
:“一杜绝、四下降”,即:杜绝较大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均下降,确保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指标范围内。本年度,全市实现了“四下降”安全工作目标。
围绕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依法监管,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二是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抓基础建设,持续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抓治本攻坚,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五是抓安全生产“1+3+5”长效机制,改进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方法。六是抓能力建设,助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安全监管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31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3.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1833.19.07万元对比收入增加480.17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增加基本人员经费支出;二是2017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建立,增加巡查工作经费;三是市政府综合考核,兑现上年综合奖,追加预算;四是人员职务及级别晋升,增加工资支出;五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追加省级应急仓库运行维护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安全监管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3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63万元,占总支出的55.56%;项目支出945.63万元,占总支出的44.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1812.47万元对比支出增加,
主要原因:一是自2016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及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开展以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加剧,安全执法检查、综合检查等经费支出增加;三是2016年、2017年公务员工资大幅度调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安全监管局机关、下属3个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6.63万元。与上年支出638.85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增加847.78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人员工资大幅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随着工资的增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福利随之增加,且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项目的功能分类科目财政预算下达到基本支出的功能分类科目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5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安全监管局机关、下属3个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5.63万元。与上年支出1173.62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27.99万元,
主要原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项目的功能分类科目财政预算下达到基本支出的功能分类科目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安全监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总支出1812.47万元对比支出增加,
主要原因:一是自2016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及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开展以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加剧,安全执法检查、综合检查等经费支出增加;三是2016年、2017年公务员工资大幅度调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四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或经营性收入等,全年总收入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0%。主要用于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归口行政单位退休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行政医疗和其他医疗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23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及房屋、构筑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5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7、其他(类)支出2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8、本单位无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金融、债务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安全监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三是执法检查、交叉检查及综合督查检查等发生的公车运行费基本持平。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6.01比2016年的26.24万元减少0.23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基本持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三是执法检查、交叉检查及综合督查检查等发生的公车运行费基本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6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6.45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或团组。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督查、安全调研、安全检查、项目专项整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6.4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30批次),接待人次1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30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国务院及省局安全督查及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或团组。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安全监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2.26万元,与上年总支出1812.47万元对比支出增加319.79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自2016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及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开展以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加剧,安全执法检查、综合检查等经费支出增加;三是2016年、2017年公务员工资大幅度调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安全监管局部门资产总额125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4.07万元,固定资产939.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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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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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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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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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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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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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53.6 |
3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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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
213.46 |
0 |
720.8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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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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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