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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扶贫路系列报道之四十八】 罗平县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助力脱贫摘帽

2018-06-27 15:19:50   来源:市发改委   

 

罗平县是云南省2017年脱贫出列县,为确保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罗平县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精准施策,从根本上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全县已实施易地搬迁1726634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864181人,同步搬迁户5402164人,建设集中安置点52个,搬迁群众已全部入住新居。主要做法是:

 

 

罗平县阿岗红梁子二期集中安置点

 

一、健全“两项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县级成立以了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两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小组,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主体、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健全监督问责机制。采取“一月一督查”的方式,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激发工作动力。对工作落实不力,解决问题不到位,不能按时间表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向县监察委提出问责建议。对工程进度缓慢、滞后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对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和玩忽职守等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防止“资金砸下去,干部倒下来”。

  

 

二、坚持“三个突出”。顺应贫困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意愿,狠抓对象识别、政策宣传、质量监管等关键环节,发挥搬迁群众主体作用,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突出精准识别。严格甄别搬迁对象,按照先普查筛选、后识别认定的原则,确保满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六类地区”迁出区域条件。严把识别登记程序,由县发改、扶贫等部门共同审定,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为基础,采取“户申请、组评议、村初定公示、乡复核、县审定公告”的程序识别确,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守住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建新拆旧协议、脱贫就业产业扶持协议”三个协议,建立规范管理1186份“一户一档”。

二是突出宣传培训。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政策宣传培训会,传达学习政策,安排部署工作。乡(镇、街道)组建专门队伍,通过召开群众会、入户宣传、村级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印发《曲靖市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一本通》,对搬迁户建房方式、建房面积、补助政策、扶持政策等进行详细的政策答疑,做到宣传到村、动员到户、明白到人,保障搬迁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三是突出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规划选址多轮征求群众意见,户型设计邀请群众参与讨论,建设时成立由搬迁群众代表组成的建房理事会,参与工程质量进度监管,实现规划方案群众议、工程质量群众管。 

 

三、注重“四个统一”。坚持全域谋划,全程统筹,统一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建设标准、补助政策,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质量和品质。统一规划选址。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尊重群众意愿、灵活选择地点、实行梯度安置”的工作思路,重点将县城、园区、旅游服务区、中心镇和中心村作为集中安置点规划选址,形成县、乡、村“三级梯度”搬迁安置模式。已实施的搬迁任务中,共有6272117人在县城或集镇安置,城镇化安置比例为50.63%统一户型设计。牢树精品意识,根据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家庭实际受益人数,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设计多种户型,因地制宜布局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户型,印制户型图、效果图送至基层、贫困户供其选择,确保安置房屋既美观实用又符合群众意愿;统一建设标准。严格落实中央要求,控制建设标准,控制住房面积不超标和群众建房不举债“两条底线”。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建房项目工程清单进行再核实再核算,剔除建房成本中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切实解决建房单价过高问题。统一补助政策。统一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和奖励政策,对贫困户搬迁住房人均补助2万元,拆除旧房每人奖励0.6万元,全县118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自筹0.173万元,杜绝贫困户因搬迁建房而举债。

 

四、强化“五个严格”。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项目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策底线。坚决守住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米、不能举债建房“两条底线”,不因搬迁影响脱贫;严恪守住项目规范的“红线”。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管理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四项”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进度以及资金使用管理。52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完成前期规划选址、“两证一书”、民居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工作。严格安全质量监管。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并认真抓落实,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事故、无房屋质量问题。严格按廉政责任制管理的要求,在11个新建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立县级领导及项目法人“双点长”制度,采取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职责明、进度快、资金清、帮扶实;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县直6部门对安置点的开展综合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目前,全县安置点竣工验收52个,验收率为100%严格资金专款专管专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7736号)文件要求,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用的准、用的实,用的安全。

 

 

五、着力“六个同步”。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为抓手,着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全方位推进,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增收致富。一是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引入社区建设理念,扩展完善安置点功能,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除保障贫困户建房补助外,优先用于集中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实现“五化五通两有”,即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网络,有1个文体广场、1个垃圾收运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项目实施与信息数据同步。坚持运用大数据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实行挂图作战、精准督战。将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系统与国办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有机融合,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远程督导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分布及实施进度、搬出点和安置点进行精准定位,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产业发展同步。采取“乡村旅游+特色产业”模式,在鲁布革乡、旧屋基乡、长底乡、板桥镇打造民俗风情体验、休闲观光,发展民族特色小吃、手工艺品加工、乡村美食、农家客栈;积极引导,培育冬春马铃薯、生姜、烤烟、热区水果、中药材、中蜂、黄山羊等特色农牧增收产业,1186户建档立卡户产业实现全覆盖,搬迁群众收入显著增长,巩固提升2758人的后续产业发展;四是就业安置同步。采取“转移输出+公益性岗位”扶持方式,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培训安排就业1008人,社会保障兜底415人;五是搬迁与脱贫同步。坚持以岗定搬、以产定搬,对搬迁户全部建立脱贫台账,通过产业和就业等渠道,改善贫困户搬迁后生产生活条件,拥有持续稳定收入。截至2017年,全县共脱贫2509人,脱贫率为60.01%2016年转接2017年实施任务数1404人计划2018年脱贫;六是乡风文明同步。同步推进乡风文明整治,常态化整治脏乱差,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在新居墙体绘制乡风文明、感恩奋进主题墙画,在路边设立自强自立主题标牌,引导形成感恩党、感恩社会、奋发有为好风气。

   

(罗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