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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15年至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8-06-13 17:13:16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15年至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8年第1号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公告)
 
 
    
 
1.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15年至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规划设计院2016年度资产负债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房产测绘中心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4. 曲靖市民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5. 曲靖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2015年至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以下简称海寨林场)2015年至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海寨林场是曲靖市林业局下属全额预算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15个科(室、林区)。人员编制221人,2016年末实有人员332人,其中:在册在编职工203人,离退休129人。在编车辆14辆,实际使用车辆14辆。
二、审计情况
(一)部门业务管理情况
海寨林场无项目立项审批权。
2015年至2016年实施的项目建设主要是林业科技服务用房,截至2016年末已支付工程款76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曲靖市财政局下达海寨林场预算总额为2618.93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392.52万元,追加预算1226.41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46.83%。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2618.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5年部门总支出36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6.51万元、项目支出545.28万元。当年结转-435.14万元,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91.6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累计经费超支1392.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1.31万元。
2016年曲靖市财政局下达海寨林场预算总额为4365.9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918.89万元,追加预算2447.01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56.05%。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4365.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6年部门总支出422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02万元、项目支出2208.64万元。当年结转137.24万元,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71.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8.55万元。
(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和奖金津补贴发放情况
1.“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3.51万元,较2014年的34.79万元增长111%。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5.15万元,较2015年的73.51万元下降11%。
2015年会议费支出0.18万元;2016年无会议费支出。2015年培训费支出2.85万元,较2014年增加2.38万元;2016年培训费支出3.26万元,较2015年增加0.41万元。
2.奖金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2015年发放防火值班补助合计76.41万元。2016年发放防火值班补助、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等60.66万元。
(四) 软件正版化情况
2015年、2016年未发生购买正版软件支出。
(五)债务和担保情况
2016年无违规举债和对外担保情况。
(六)银行账户备案情况
2016年末共开设银行存款账户3个,其中:一般存款账户1个;零余额账户1个;专用存款账户1个。
审计结果表明, 海寨林场2015年至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合规,积极推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完善、执行基本有效,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也还存在购买电器、办公用具等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往来款项余额过大未及时清理结算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购买电器、办公用具等支出合计25.82万元,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二)2016年末往来款项余额过大,未及时清理结算,合计金额14866.15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责成海寨林场自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核算并及时足额交纳各项非税收入;认真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及时清理往来账务,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对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或无法支付的债务,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并做好备查记录。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寨林场按要求作了认真整改。
 
 
曲靖市规划设计院2016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审 计 结 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自2017年11月1日至12月6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规划设计院2016年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1998年,原曲靖市规划设计院(前身为曲靖地区规划设计院,成立于1988年)与原曲靖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前身为县级曲靖市城市规划管理处下属机构,成立于1996年)合并成立曲靖市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市规划设计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范围内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设计类项目,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业务范围内建筑装饰、照明工程和消防工程等设计业务。2016年有在职在册人员99人,内设办公室、城乡规划科、建筑结构科、市政交通科等7个科室。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规划设计院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执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项目负责制工资支付手续不完备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年列支项目负责制工资526.53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兑现6笔共25.05万元(经手人共5人),每笔均只有一个人签字(代签);以转账兑现468万元,每笔均只有一个人签字(代签) ,资金转入签字人(代签人)的账户(共涉及20人,最多的一个账户转入76.35万元)。
(二)2016年购入电脑、打印机价值2.91万元,购航拍器及配件价值1.96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三)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893.29万元,未按照增值税会计分录处理规定核算并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49.47万元,造成多反映主营业务收入49.4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支付项目负责制工资问题,责成市规划设计院自行整改;对少计固定资产问题,责成市规划设计院进行账务调整;对多反映主营业务收入的问题,责成市规划设计院自行纠正,进行账务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市规划设计院应积极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报告,重新研究确定合理的项目负责制提成比例,以利于单位长远发展;加强往来账款清理结算,努力防止呆坏账的产生;做好增值税会计核算和申报交纳工作,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规划设计院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项目负责制工资的问题,今后在兑现项目负责制工作中,认真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对少计固定资产和增值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市规划设计院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曲靖市房产测绘中心2016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自2017年11月2日至11月25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房产测绘中心(以下简称:“市房产测绘中心”)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其出资成立的曲靖市民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民泰公司”)2016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房产测绘中心经原曲靖市建设局2003年6月10日会议研究决定,于2003年6月成立,中心性质为集体企业。中心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全部由原市房管处从自有资金中投入,中心经营范围主要是房产测绘、工程测绘。2016年末按事业人员标准发工资的工作人员有12人,聘用人员1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外投资291万元长期无收益。其中,应收未收曲靖市民泰房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179.29万元;
(二)违规拨付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工会补助经费110万元;
(三)违规发放2015年13个月工资1.34万元;
(四)违规补助职工中餐费5.81万元;
(五)未完成市国资委下达的经营目标任务;
(六)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应收未收曲靖市民泰房屋检测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79.29万元的问题,出具审计决定责令市测绘中心收回;对违规拨付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工会补助经费110万元等六个问题,责令市测绘中心自行整改,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加强往来账的清理; 严格执行省、市津补贴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奖金、津贴发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市测绘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应收未收曲靖市民泰房屋检测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79.29万元的问题,市房产测绘中心已于2018年4月17日收回; 违规拨付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工会补助经费110万元问题,市测绘中心承诺今后杜绝发生此类问题;违规发放2015年13个月工资1.34万元问题,市房产测绘中心已停止发放2017年13个月工资;违规补助职工中餐费5.81万元问题,市房产测绘中心已于2017年12月停止发放中餐费补助,今后严格执行中纪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不准》规定,不再发放补助;未完成国资委下达的经营目标问题,市房产测绘中心将加强与市国资委沟通,合理确定企业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并严格落实基本财务核算要求,认真完成市国资委各项考核指标任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市测绘中心今后严格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和《曲靖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曲国资〔2010〕4号)的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市测绘中心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支出单据由房产测绘中心法人签字审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曲靖市民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自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19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民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民泰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泰公司2014年7月经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成立,2014年11月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金100万元,其中,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出资51万元(认缴,未实际收到),曲靖市房产测绘中心出资49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地质灾害评估;广告设计、制作发布。2016年末实际从业人员12人。其中,经理、副经理二人为市房管局事业人员,其余10人为聘用人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4.44万元;
(二)未按公司章程约定分配利润430.46万元;
(三)违规发放通讯费3.96万元;
(四)违规发放重合同守信用奖3.99万元;
(五)检测费10.15万元长期未收回,借用服务单位车辆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未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4.44万元的问题,收缴市级财政;对未按公司章程约定分配利润430.46万元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分配,其中,依据公司章程约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的法定盈余公积计64.57万元,其余365.89万元分配市测绘中心49%计179.29万元,转到市房产测绘中心;应分配市房管局51%计186.6万元,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对违规发放通讯费3.96万元、违规发放重合同守信用奖3.99万元、检测费10.15万元长期未收回,借用服务单位车辆使用的问题,责令市明泰公司自行整改。
针对存在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规范财务管理和核算,完整取得原始资料;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津补贴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市民明泰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4.44万元问题,市民明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上缴市财政专户;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分配利润430.44万元问题,按照审计决定要求进行了整改;自定标准发放通讯费3.96万元问题,市民明泰公司已经停发,将在今后加强职工薪酬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违规发放重合同守信用奖3.99万元问题,市民明泰公司已经停止发放;检测费长期未收回10.15万元,借用服务单位车辆使用问题,因云南昭会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也在进行审计,双方约定待审计结束后尽快结清鉴定费10.15万元。
 
 
曲靖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自2018年1月5日至2月9日,对曲靖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文体旅投公司”)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建立的国有独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为曲靖市文化体育局,注册资本一亿元。
2017年末资产总计15,41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987.16万元,应收账款84.59万元,预付款项24.01万元,其他应收款10,002.8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24.84万元,固定资产274.69万元,无形资产19.91万元;负债合计5,122.69万元,其中,应付账款27.74万元,预收款项33.91万元,应付职工薪酬0.39万元,应交税费6.03万元,其他应付款4,277.13万元,递延收益777.4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295.3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95.31万元。
2017年收入合计1,476.1万元,其中,营业收入746.79万元,营业外收入729.31万元;支出合计1,701.89万元,其中,营业成本1,137.7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35万元,销售费用7.7万元,管理费用562.16万元,财务费用-13.07万元,营业外支出0.01万元;利润总额-225.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文体旅投公司基本建立了相应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2017年度的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违规发放公司领导及外单位人员津补贴、应缴未缴存量资金、账外资产、收支不实、往来账中列收列支、未按规定建立专账核算、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公司领导及外单位人员各种津补贴27.5万元;
(二)应缴未缴存量资金705.59万元;
(三)企业赞助物资25.02万元未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四)收支不实6.86万元;
(五)在往来账中列收列支;
(六)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未按规定建立专账核算;
(七)外汇结算账户上资金0.35万元未记收入;
(八)违反规定扩大范围开支40.7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应缴未缴存量资金、企业赞助物资未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收支不实、在往来账中列收列支、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未按规定建立专账核算、外汇结算账户上资金未记收入、违反规定扩大范围开支的问题,由市文体旅投公司自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的学习;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清理往来账,盘活存量资金;四是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核算管理;五是按规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文体旅投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有关账务调整,按有关规定开设专户,专账核算,封闭运营,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资金已归还资金原渠道。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