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2018-06-07 10:11:26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曲靖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初步完成,将规划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名称
曲靖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规划概况
规划定位: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构建产品吸引力强、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实力强、经济贡献强、支撑能力强、服务水平好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全市旅游业产品结构、收入结构、市场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大珠江源”旅游品牌成为国内知名品牌,全面实现开发建设精品化、宣传促销品牌化、行业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业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居民劳动致富的重要渠道,成为幸福导向型的民生产业。旅游业在生态保护、文化繁荣、形象提升、民族团结、宗教活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成为促进曲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定量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市旅游业总收入达400亿元以上,接待海内外游客突破3000万人次,旅游产业带动效应进一步明显,旅游业在曲靖市国民经济中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成为全市的主导型支柱产业。
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期限为2017~2020。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①设定情景对地面停车场为面源进行预测。在汽车进出高峰期,不利气象条件下,停车场下风向500m范围内CO与NOX的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规定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上述是在假定停车场废气直接排放的情况下得到,实际情况下地面停车位附近将种植有净化空气的树木,对废气具有一定净化作用,废气影响程度将较预测结果更低。
总体上说,由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并不是连续的,仅在进出停车场时,废气的排放污染物浓度较高,但地面停车场通风较好,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不明显。
②餐饮油烟
要求酒店和餐饮业按照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并避开周围敏感建筑物。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大于85%,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标准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垃圾收集点臭气
垃圾在收集、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主要来自垃圾装卸口及渗滤液,臭气中主要特征污染物为H2S、NH3。为控制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收运作业管理,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段,尽量避开人们出行时间,而且每天工作结束后,对作业区的场地和部分设备进行冲洗,对进入转运站的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避免长期积累产生恶臭影响周边居民和游客。在夏季蚊蝇高繁殖季节,需定时喷洒药水进行消毒处理,控制大量蚊蝇滋生。垃圾收集点外围可设置绿化隔离带,垃圾运输车辆采用拉臂勾车与移动式垃圾收集箱相结合的方式,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不会造成垃圾散落和臭气的污染,实施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
根据规划,曲靖市“十三五”末期的确保目标为年接待人数2160万人次,用水量按照100L/人·次计,用水量分别为216万m3,排污系数取0.8,污水产生量分别为172.8万m3。。
环评要求,部分依托城市建成区而建的规划项目(未确定选址的),选址首先考虑已敷设污水收集管网的区域,旅游区内产生的废水经过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法依托市政污水管网的,或选址位于远离城市建成区的规划项目,需全部建成各自的污水处理站,并要求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尽量回用,无法回用的部分处理达标后排放。续建的项目,按照扩大的规模,同时扩大和改造污水处理装备的处理规模,景区污水无法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由于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小,全部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于绿化和景观用水,无法利用的部分达标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曲靖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污水经过妥善收集、处理后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根据曲靖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规划项目可能涉及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需对产噪设备等采取如下措施:
(1)规划中道路类项目,应采取限制车型、限制车速、禁鸣、绿化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规划项目购置的各类水塔、风机等设备需在设备选型的基础上,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封闭的房间内,并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规划项目涉及娱乐等项目的,需严格控制娱乐活动时间,室外活动在不影响活动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关低音量。娱乐活动全部安排在采用吸声材料装修的房间内。
(4)临近自然保护区的项目,禁止举行露天演唱会等活动,避免对自然保护内野生动物及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曲靖全市共有8个垃圾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2210吨,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本项目的垃圾产生量为60吨/日,首先从时间上分析,垃圾填埋场已建成,能接收本项目产生的垃圾。从处理能力上,曲靖市已建成的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能力足以接收本项目的所有固体废物,本规划的项目运营期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规划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占地、动植物、水土流失及景观影响,通过采取合理的对策措施,规划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实施过程将会产生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可采取有效地污染防治措施,经处理后各污染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本规划环评认为,曲靖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定位是合理的,从区域的生态适宜性和环境承载力分析,适宜发展规划制定的产业项目,通过规划的实施,妥善、有效地解决环境制约因素,采取环境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并采纳规划优化调整建议,贵州省榕江县旅游发展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环评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按照下面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本规划的环评文件初稿,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规划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规划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规划布局、建设规模的建议和意见?
(3)您认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哪些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规划编制单位: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杨小五
联系电话:13648559326
邮箱:1652077488@qq.com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文灿
联系电话:18687515485
邮箱:10096578181@qq.com
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