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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七项措施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2018-05-16 08:45:28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的意见,中央、省、市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及扶贫执纪问责有关工作任务,对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置,采取七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把保障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财政重点工作来抓,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极端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下足“绣花功夫”,以坚韧不拔的决心和勇气,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啃下硬骨头,打赢攻坚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责任链”。坚持以上率下狠抓落实,结合自身工作和业务实际,严格执行脱贫攻坚责任制,认真落实各自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督查考核导向、结果导向,建立狠抓落实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把每项工作细化量化到责任科室、到时间节点、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市县财政部门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管理绩效。严格执行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包括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管理制度,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管理规范化、常态化。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各项财政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实事求是反映脱贫攻坚成效,确保数据录入的实效和质量,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统筹整合,切实筑牢脱贫攻坚保障线。突出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保障、素质提升转移就业“四个”重点,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确保市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加强各类涉农资金及其他项目资统筹整合,确保全年投入各类扶贫资金 160 亿元以上,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和硬性支撑。同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坚持上级专款即到即付,确保各类扶贫项目早启动、早建设,防止出现因资金应拨未拨、应拨慢拨而影响项目进度的现象。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采取超常规举措,把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抽查暗访作为主要方式,推动政策举措落地,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对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该调整的资金坚决调整。对套取、骗取、挪用扶贫资金,扶贫资金大额滞留、不及时拨付以及有扶贫资金无项目等问题,责令限时整改落实,对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程序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确保脱贫攻坚的纪律更硬、标准更严、措施更实、成效更明显。
    六是加强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标对表,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扶贫资金拨付及时、发挥最好、最大的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发现,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解决、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的要将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从来处理;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发挥最在的效益。
    七是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主动开展财政扶贫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汇聚脱贫攻坚正能量。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防止打着扶贫旗号违规举债行为。定期召集扶贫资金管理会议,听取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汇报,分析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做好专题研究扶贫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做法和成效的总结推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典型,推动各地受启发、找差距、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