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推进会议,会议内容:研究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相关事项,同时安排和布置2018年财政国库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建春,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科技信息科科长及相关科(室)人员,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国库科(股)长、科技科(股)长及负责电子化管理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会议。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李文研主持会议;科技信息科科长付学其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业务、技术工作进行讲解布置。
各县(市、区)财政局进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汇报发言。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建春进行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讲话。会上,李总会计师说:要充分认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作为财政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适应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从财政工作的现实情况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是新形势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升财政预算执行效率,推动国库改革深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各县(市)区必须把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列入2018年国库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务必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行动到位。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任务完成。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银行支持、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方案,确保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要按照《云南省县(市、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市)区财政业务现状及管理特点,制定并完善好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总体实施规划、系统改造、网络及信息安全部署、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主要内容。
(三)健全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要牵头组织协调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相关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实施办法,签订电子化管理业务办理协议;建立和完善电子印章和电子凭证库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差错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
(四)加强协调,确保改革顺畅。各县(市)区要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真正转化为解决现实问题、提升自身管理的内在动力,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保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五)提前准备,确保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财政国库部门和科技部门要紧密配合,明确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做好试点预算单位业务人员培训工作;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和各代理银行要做好相关系统的适应性改造和运行维护工作,对本行所涉及县(市、区)支行网点人员提前进行培训,确保系统运行顺畅、业务顺利开展。
(六)积极学习,提倡交流借鉴。细节决定成败,支付电子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县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搞闭门造车,要“走出去,请进来”。要充分借鉴已实施地方的经验,争取做到少走弯路、事半功倍。总之,各县(市)区要确保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支付电子化管理上线运行,要按规定标准,多学习、多交流、多思考、多借鉴。
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明确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任务,最终实现财政国库工作会计电算化、服务网络化、支付电子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资金安全化,圆满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