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肩上有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化解和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做到“开好前门、堵住后门、筑牢防线”,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主动担责,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二是摸清债务存量,做到心里有数。召开专题会议,对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逐笔清理核实,特别是对镇(街道)、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彻底清理并锁定,由举债部门、单位负责说明,彻底弄清举债原因,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和“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积极化解历史债务。三是制定偿债方案,做到手中有方。将债务进行全盘统筹,理清还款来源,合理制定还款计划,化解债务风险,根据项目性质、金额大小、轻重缓急等,分步进行偿还,同时着重盘活存量资金,形成可用财力,加大偿债力度,严控债务风险。四是加强预警管理,做到眼前有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预警方案,提前一个季度对需要偿还的债务进行预警处理,在还本付息期限到来一个月以前落实还本付息资金。加强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渠道风险管控,优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分类施策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严防因举债产生的资金风险、债务风险、廉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