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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地税开创欠费管理新局面

2018-04-25 17:33:03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征管质效、防范税费执法风险,罗平地税在原定清欠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定计划、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的“四定”方法积极清欠,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欠税(费)清理缴工作。
        一是在强化欠税管理的同时,再次强化欠费清缴工作。各管理分局(所)、稽查局按照欠费管理和税费同查的相关要求加强欠费催缴和检查管理。建立欠费人约谈报告制度,报送清欠计划。针对欠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对未及时足额交纳,特别是长期欠费的企业,各管理分局(所)进行催缴并下发催缴文书,逾期未交纳的,查询缴费人银行账户,从其存款账户中扣缴欠费,对无资金但有其它可执行财产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二是以考核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结合“一挂三联两督办”要求,把欠税(费)清缴工作列入绩效考核。主管分局所、稽查局作为欠税(费)管理的主体,负主要责任,挂钩联系人员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和协助挂钩企业的欠税(费)管理工作,负同等责任。对因欠税(费)清缴工作落实不到位,欠税(费)清缴不力,造成税(费)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