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滇桂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率,及时发现和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经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函商,4月11日—14日,由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在文山州广南县和富宁县组织开展滇桂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有来自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昆明市环保局、曲靖市环保局、文山州环保局、百色市环保局以及两省区4个州市相关的罗平县环保局等11个县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
本次联合执法分为广南片区和富宁片区两个组进行,活动期间共检查了广南县污水处理厂、广南县东糖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八宝贡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润佳药业等4家涉水排污企业以及坝美、普千、汤拿、牡露和坡芽等5个农家乐村庄的“两污”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检查企业相关环保手续是否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是否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否存在暗管排污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5个农家乐村庄的“两污”污染防治及管理工作是否抓紧落实等。并对百色水库广西边界水质情况进行巡查。
在联合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均采取“两不两直”,即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进行。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不回避、不护短,直指问题“七寸”,坚决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说“不”,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在活动期间,滇桂两省区就双方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以便相互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提高执法水平。双方交流时认为,进一步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强化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是当前有效解决跨区域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此,滇桂两省区及相邻州市、县区在深化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动应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能力建设等方面已初步达成共识。通过开展一系列联合执法活动,实现相互监督、共同治理、协作监管,为确保跨区域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