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93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我市王文武等3名个人和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个集体列入考核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考核对象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18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考核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人:代璐蔚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4-3128969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
邮政编码:655000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励监督科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4-8967918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号
邮政编码:655000
附件: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考核对象主要事迹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考核对象主要事迹
个人考核对象
(一)王文武
王文武,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参加工作,罗平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该同志坚持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到执法工作中,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201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和三等功各2次。
(二)郑严凯
郑严凯,男,汉族,1984年3月出生,2007年12月参加工作,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该同志参加工作10年来,先后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00余件,立案监督等各类诉讼监督案件60余件。参与办理公安部督办的“3·13”特大生产销售“地沟油”案件,提前介入案侦,批捕犯罪嫌疑人12名,维护了当地乃至全省的食用油安全;在参与办理“9·01开设赌场案”“7·03非法买卖枪支案”等重点督办专案中,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为案件的成功侦破奠定了基础;在参与最高检部署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并及时确认已漏捕的一名犯罪嫌疑人。2010年至2016年,多次参加全市、全省和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均取得优异成绩,成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的一员。曾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和“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记三等功2次,2017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云南省首届最美检察人物”。
(三)向晖
向晖,女,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该同志将“寓教于审”的原则贯穿在每个案件的审理中,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使他们重新走上健康成长之路。25年来共审理各类少年刑事、民事案件2000余件,判处各类刑事案犯5000余名,挽救失足青少年1000余名,无错案和发回重审案件。为促进少年犯的改造,利用工作之余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在押服刑的少年犯和即将刑满释放的少年犯进行思想开导。积极策划和参与区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各种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活动。积极送法进校园,到多所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创新普法模式,整理自己审理的典型案例,编写“模拟法庭”剧本,该剧本现已覆盖全区各中小学,5.3万余名中小学生和1万余名家长观摩受益。参与编写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例警示教育读本《为你点亮一盏烛光》发给在校学生。2007年被省高院评为“云南省十佳青年法官”,2014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先进个人”,2015年被省委宣传部、省高院评为“云南省最美法官”。
二、集体考核对象
(一)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有64人,负责人余波。
近年来,该局深入推进“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率先在全省实现“三证合一”全覆盖,发出首张“五证合一”“多证合一”营业执照,3年来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数分别增长136.8%和42.7%,各类市场主体净增9.9万户,企业活跃度保持在84.4%;率先探索“大数据+非公党建”工作机制,非公党组织覆盖率从7.8%提升到68%,居全省前列;实施“双随机、一公开”“1255”智能监管新机制,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创建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一会两站”1889个,实现维权触角全覆盖;组织开展各类消费维权宣传培训1.6万场次,调处消费纠纷1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0余万元。201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经济案件1.2万余件,涉案金额1.9亿余元。2014年被人社部办公厅等评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15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单位”;2016年被全国消协评为“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被工商总局评为“企业登记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二)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
师宗县彩云镇人民政府,现有31人,负责人朱正华。
近年来,该镇紧紧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化、现代生活城镇化”的思路,全面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实现了物质、精神、政治和生态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整合2.46亿元,推进7个贫困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项目,夯实了发展基础;加快培育新型产业,种植美国黑桃、高端蓝莓、有机蔬菜等1万余亩,覆盖贫困户900余户,实现户均增收1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比2014年减少1303户5247人,贫困发生率由31.5%降至20.03%;构建五级为民服务网络,5年来共接受群众咨询5349次,办实事好事765件,代办事务3676件,群众满意率达100%;牵头调处各类纠纷349件,化解矛盾342件,化解成功率达98%,5年来未发生群体性事件。2012年、2015年先后2次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小城镇”,2016年被评为“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