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发布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曲靖市被确认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曲靖市在2015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的基础上,采取“1227”工作措施,经省级评估、国家级暗访、省级指导和验收等环节,历经3年的不断巩固整改提升,2018年再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2018-2020年)”荣誉称号。
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顺利通过复审再次获得命名作为一项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增强区域竞争力的民生惠民工程来抓,并列为“狠抓落实年”的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根据巩卫迎检各阶段工作重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以电子公文和现场书面通知形式,针对重点难点工作发出整改文书122份,并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专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供决策参考。
强化“两个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都把“国卫复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全覆盖、工作无死角,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将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统一起来,各级各部门健全完善爱卫创卫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并建立和保持长效运行机制,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为建设健康曲靖奠定良好基础。
实现“两个拓展”。曲靖市注重把卫生城市创建示范效应由中心城区向县城、乡村等区域拓展。目前,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罗平县、马龙区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称号,2015年至2017年,曲靖市新增省级卫生乡镇32个,省级卫生村136个;会泽县、陆良县、师宗县也先后启动创建工作,力争在2017年至2019年周期内完成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卫生城市建设与巩固涉及住建、食药监督、环保、卫生计生、教育、文体、水务和宣传等40多个部门,在巩固提升阶段各牵头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在迎接省和国家复审阶段,曲靖市把“共建卫生城市,共享健康生活”理念向各级各类机构、组织、驻曲单位拓展,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抓宣传、搞卫生,形成共建共享国家卫生城市的浓厚氛围,实现参与部门巩卫职责的拓展。
强化“七项重点”整治。曲靖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分表,各主管部门牵头结合专家历次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标对表,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对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秩序整治、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场所卫生整治、农贸市场整治、铁路公路沿线整治和户外广告整治等七项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彻底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良好的整改效果。
2018年,全国爱卫会确认曲靖市为“国家卫生城市”,成绩可喜可贺!但创卫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随着城市发展、社会进步及管理机制体制不断革新,曲靖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再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预示着曲靖市巩卫工作在新起点上再出发。曲靖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将健康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公共政策中,努力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不断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内在品质,推动卫生城市向健康城市迈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曲靖市爱卫办 戴继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