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为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抓好辖区林业经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同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力争本系统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扎实推进本系统综治维稳和平安林区工作,2018年以来该局“零信访”。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该局成立了综治、维稳及平安林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组长是综治维稳第一责任人,常务副组长及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各自职责承担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抓好治安防控,落实林业局要害部位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该局建立并落实全天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建立并认真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及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社会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和处置涉及本行业的网络舆情。
强化矛盾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及时排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本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预防、处置、化解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本系统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及时发现、疏导、化解和妥善处置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耐心细致为群众讲解政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深化“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排查隐患,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力争做到林区全年不发生聚众哄抢国有、集体、个人林木事件。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检查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控,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平安建设与平安林业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平安罗平”共创活动各项工作。(罗平县林业局 吴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