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从源头上规范公务经费使用管理,全县“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
一是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做到经费标准“一把尺子”量。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强化公务支出制度建设,规范各类公务支出行为,相继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会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6个会议定点饭店(场所)。
二是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支出“一个盘子”统。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行政成本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的原则,将“三公”经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三是强化支付环节动态监督,做到经费拨付“一个口子”出。继续巩固和完善县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三公”经费全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确保“三公”经费支出的“透明度”, 着力构建“三公”消费监控体系;继续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不断扩大公务卡支付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确保公务报销“雁过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