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22亿元。2018年初我市(除宣威)下达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2186.26万元,不包括由省级统一支付的校方责任险315.68万元(每生每年5元)和义务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费用1262.65万元(2018-2022年每生每年20元)。此项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按照80%、14%、6%的比例共同承担,补助标准城乡统一为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寄宿制学生200元/生.年。
二是及时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939.1万元。近日,市财政局下达了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939.1万人,拟资助学生2.5万余人,占在校生数的25%。
三是及时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学免除杂费1327万元。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相应的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和市共同承担。目前,补助标准按2004年确定的各地普通高中学校现在的收费标准执行,即:一级一等学校700元/学期.生,一级二等学校600元/学期.生,一级三等学校500元/学期.生,二级及民办学校400元/学期.生。2018年我市第一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已下达1327万元,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学生人数1.41万人。
四是及时下达2018年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全面改薄资金2.8亿元。为着力保障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20项底线要求,确保“保基本,兜网底”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验收,市财政局及时下达2018年我市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全面改薄”中央资金合计28314.66万元,重点倾斜支持贫困县,力争实现贫困县资金“零配套”资金。该项资金安排遵循四个“服从”,即服从规划要求、服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年度计划、服从“保基本、补短板”的实施原则、服从底线要求,确保不窝工、不懈怠、见实效。
五是及时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9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补助经费由中央承担,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每天4元,全年计200天)。目前我市师宗、罗平、会泽三个国家试点县小学在校生数约17.02万人,初中在校生约9.34万人。目前,市财政已下达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资金18977.18万元,确保学生营养计划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