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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政府法制办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 部分内容的建议》

2018-02-27 09:59:41   来源:    

     2月26日,曲靖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党员干部会,原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市政府法制办党支部书记、办主任余波同志主持会议。
     余波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法制战线的党员干部,一是要深刻学习领会重要意义及精神实质,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增强行动自觉和思想坚定。二是要增强宪法意识、坚持依法履职。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宪法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表示:党中央以全会形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贯彻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让每一个公民都充分认识到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治国理政中地位和作用特别重要。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出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既顺应了新时代发展需要,充分体现了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了人民根本利益,更好地发挥了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作为政府法制工作者,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