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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2018-02-06 10:17:08   来源: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曲靖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以改进优化纳税服务为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推进全市国税系统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切实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重大案件审理的新突破。全市国税系统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2件,应追征税款、罚款合计1191.86万元,已追征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044.07万元。
        一是抓好落实,切实履行职责。在重案审理工作中,加大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贯彻力度,做到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办法》规定的职责,案审委办公室认真担负起组织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全市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牵头,各成员单位充分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是调整人员,充实案审力量。全系统取得法律资格的人员有15人,已有7人在法规部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并要求各县(市、区)局尽量将取得法律资格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规部门工作,以发挥其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进一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升行政行为的科学性。
        三是利用有效资源,防范执法风险。按照上级要求,市局从2015开始开展连续3年聘请了法律顾问,各县(市、区)局采取内聘本单位公职律师为法律顾问,或外聘律师为法律顾问,在重案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采纳了法律顾问的合法化意见建议,有效地拓展了重案审理工作的深度和高度,在提升工作质量和防范执法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是紧抓重点,规范审理。在实际工作中案审委严格遵循审理程序,重点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按照规定对需要补充稽查的案件退回稽查进行补充调查,以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对补充调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按照重案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审理案件。
        五是全面审查,确保审理质量。为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如:审查执法文书,力争做到执法程序无瑕疵;认真判断调查取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证据合法有效。结合重案提请书、稽查报告、稽查底稿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逐项仔细对照审查,对认定案件事实、定性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认真审查,最后综合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审理意见,力争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六是实施督导,提升案审质量。结合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部分县区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从案件的提请,受理,审理,处理、归档等方面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相关单位认真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并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徐霞  伏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