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制订了《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沾益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性文件。摸清债务家底,逐步消化存量债务。2017年委托云南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487笔债务逐笔核查,核销债务22100万元。规范全区融资行为,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
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2017年63个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单位)预算,69个部门(预算单位)公开部门决算。
三是全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国库资金和部门资金管理,清理财政暂存暂付款,强化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部门连续结余两年或支出进度较慢的结转结余资金,通过调整到同类项目、收回总预算或减少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等方法盘活使用。2014年至2016年共收回结转结余资金9628万元,全部统筹安排使用。截至2017年11月20日,清缴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523万元。
四是完善财政预算评审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拟定《中共沾益区委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区本级预算编审体系的实施方案》、《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绩效评价项目范围,申报绩效目标。
五是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中“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建设方面的活力,在多个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中运用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六是完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制订了《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沾益区县对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和《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区对乡(镇、街道)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将乡(镇、街道)“三保”经费纳入区级年初预算,同时结合当年县(区)级财力情况,根据人口数量、国土面积、村(居)委会个数、居民小组个数、农林牧副渔5个指标和收支考核测算补助各乡(镇、街道)专项经费。有效保障各(镇、街道)机构运转。2014年补助各乡(镇、街道)1579万元、2015年补助各乡(镇、街道)1449万元、2016年补助各乡(镇、街道)1451万元、2017年补助乡(镇、街道)1533万元。
七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出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