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36元,由现行3.31元/立方米下调为2.95元/立方米。
1月25日,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曲靖市本次天然气降价的实施范围为接通并使用中缅管道天然气的麒麟区、沾益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居民生活用气,并对曲靖市居民生活阶梯用气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第一档气价由3.31元/立方米调整为2.95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即3.54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即4.43元/立方米。
对持有低保证的居民用户,每户每年120立方米以内气量气价由现行的2元/立方米下调为1.64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按正常价格执行。
按此标准测算,如居民用户年用气量400立方米,每年可节约用气成本144元。(李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