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曲靖市
中心城区及低丘缓坡土地分类定级与基准
地价全面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曲靖市中心城区及低丘缓坡土地分类定级与基准地价全面更新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曲靖市中心城区及低丘缓坡土地分类定级与基准地价全面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曲靖市中心城区及低丘缓坡土地分类定级与基准地价全面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和地点见2号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曲靖市中心城区年满18周岁,涉及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工作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8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7至10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为8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中心城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申请人应当完整填写曲靖市国土资源听证报名表,并在报名截至日前发送传真(0874—3117957)或邮件至tdly777@sina.com,也可直接送至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17:3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8年2月2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7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丽莉0874-3122232
特此公告。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1日
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8/0201/2018020109221949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