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司法局精准发力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
2018-01-29 14:38:00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2018年1月25日,曲靖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解决辖区内县级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七项措施,精准发力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充分认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把每一个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作为独立案件来办理来。要求各单位在3月底以前,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案例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业务专门培训,把调查评估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云南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曲靖市社区矫正案卷质量评查办法(试行)》以及曲靖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作为主要教材,调取工作中形成的调查评估案例,对照相关规定,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形成原因,逐一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二是严格调查评估程序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流程,严谨工作程序,把接受委托、成立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审核讨论、形成调查评估意见、提交反馈、立卷归档、案卷质量评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弄清调查内容。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弄清调查评估涵盖的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犯罪历史、悔罪表现、社区监管条件、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四是规范填写笔录文书,提出明确意见。首先,统一文书格式。实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时,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调查笔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批表》和《调查评估意见书》。其次,做好调查笔录。调查笔录要做到书写清楚、条理清晰、需要调查的事项与记录的内容相关并符合法律对证据的相关要求。再次,做好审核委员会会议记录。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办理调查评估案件的司法行政机关要召开社会调查评估审核委员会会议,对案件进行审核,提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最后,规范填写《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批表》和《调查评估意见书》。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审核委员会作出的意见,规范填写《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批表》和《调查评估意见书》,提出明确意见。其中,综合评估意见应为:“同意纳入社区矫正,建议适用非监禁刑罚”或者“不同意纳入社区矫正,建议不适用非监禁刑罚”,不能是“同意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同意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也不能是“请依法办理”、“请依法审判”等含糊其词的表述。
五是注意把握工作细节。要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中要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细节:接受委托、时间节点、调查人员、调查走访、提交材料、收集信息。社区矫正机构应注意收集委托机关填写的《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回复单》(格式见《云南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附件),并在台账中注明。
六是严守工作纪律。调查人员在开展调查评估工作期间,不得泄露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不得参与当事人及其亲属、亲友、委托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的可能影响调查评估公平公正的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六不准”规定。
七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存在问题。要组织开展一次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专项自检自查活动,深入查找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推进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各单位要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上报整改情况。
曲靖市司法局以下发文件的方式将上述七项措施要求辖区内的县级司法局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