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价格政策,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铁路整车运输货物名称12个包括:
(1)矿物性建筑材料;
(2)水泥;
(3)木材;
(4)盐;
(5)金属制品;
(6)工业机械;
(7)电子、电气机械;
(8)饮食品及烟草制品;
(9)纺织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
(10)纸及文教用品;
(11)医用品;
(12)其他货物(不含饲料、有机肥、特定货物)。
(通讯员:许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