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培华作关于办理进一步加强“森林马龙”建设的议案的情况报告。
2016年1月18日,在“森林马龙”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马龙”建设的议案》作出了决议。两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的监督和支持下,县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会议决议,各级各部门积极作为,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造林绿化、爱林护林蔚然成风,“森林马龙”建设成效显著,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同,工作中探索出来的一些行之有效地做法及经验,已成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务实之举、为民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