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曲靖市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签订了《曲靖市2018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协议》,标志着曲靖市2018年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是中央支持“三农”、发展林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分散林业风险,保持和巩固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对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现代林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森林火灾保险金额每亩400元,保费率1‰,公益林、商品林每亩保费均为0.4元,公益林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商品林保费由财政补贴85%、林权所有者自缴15%(每亩0.06元)。
会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汇报了2017年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情况,并总结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培训经费投入,对承保范围内的群众开展森林火灾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广大林农的参保意识,加大林农自缴保费收缴力度,提高林农参保率;要加强基层林业工作人员、专业扑火队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作战水平,减少森林火灾损失;要加大防灾防损经费投入,为承保区配发一些管用、实用的扑火机具,提高承保区的森林火灾防控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联系,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要加强火灾案件的查勘理赔工作,发生火灾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对火灾现场进行查勘定损,并将火灾损失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林木林权所有者;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基础工作,从源头杜绝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赔付,由传统的灾后赔偿向灾前预防转变,确保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成绩,实现“森林资源得保护,保险行业得实惠”的目标。
市财政局、市林业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