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采取四种检查方式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2018-01-10 16:14:43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一是滚动自查。各县(市、区)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对扶贫资金、工作进度等开展全面集中自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摸清项目和资金底数,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二是随机抽查。市级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随机抽取确定一定数量的重大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专项检查。市级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当年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四是重点检查。加强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检查: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下达和使用情况,采取信息系统检索提示或实地核查等方式逐笔检查,并与下达时同步进行,发现迟拨、滞留等问题,及时督促和上报。加强结转结余检查:财政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或定项检查方式,按年或按项目对本级或下级财政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