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麒麟水乡景区等7家景区评定国家 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2018-01-09 15:58:18 来源:
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下放4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旅发〔2014〕77号)精神,经相关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初评、推荐和整改,由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评定,认定麒麟区麒麟水乡景区、麒麟区东山克依黑景区、麒麟区太阳岛度假区、马龙区马过河生态旅游度假区、师宗县凤凰谷漂流景区、会泽县雨碌大地缝景区、经开区曲靖外滩景区等7家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经2017年11月17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拟批准麒麟水乡景区等7家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至1月19日。如对公示景区有异议,请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反应。
联系电话:3129930
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