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能源司《关于开展原煤生产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夯实煤炭生产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确保原煤产量不重不漏,采取省、地、县三级统计机构联动方式开展工作。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省统计局能源处唐振河、市统计局副局长张庆华一行五人,于2017年12月26日至28日,对麒麟区云南省恩洪煤矿、嘉发煤业有限公司;富源县老厂镇上厂煤矿、十八连山镇慕乐煤矿;宣威市宝山镇宝山煤矿共五家原煤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工作采取翻阅企业统计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企业原煤生产核定能力、原煤产量、基础台账、原始凭证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了解了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及统计工作短板。能源处唐振河、副局长张庆华就核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基础台账及原始凭据,增加销售端支撑凭证,确保企业数出有据;二是提前数据上报时间节点,企业联网直报开网期间尽量提前完成数据上报,便于数据分析评估,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督促企业统计规范建设,县级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检查及培训指导,及时跟进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问题,做到问题清零不出县,工作规范不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