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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有效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

2017-12-13 15:04:30   来源:师宗县   

一手强化政银企合作机制。成立县级帮助实体企业融资的政银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银、商银合作,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企业,不减贷、不压贷、不抽贷。调整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匹配度,减少“短贷长用”的现象。创新企业贷款抵押物方式、范围等,知识产权、药品文号等可作为抵押物。扩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对有市场但缺资金的企业或优质产能企业进行封闭式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以税定贷,按照实体企业前3年纳税总额的1/3,由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从银行获得相应贷款。支持实体企业上市(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由政府部门协调办理上市前期手续。积极鼓励非国有资本采取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上市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民间投资主体可用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积极处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如果政府无法按时付款,由政府协调政策性担保,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由于政府原因导致企业无法获得贷款的,由政府出面协调担保,帮助企业获得贷款。另一手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加快发展或重组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建立健全对绿色信贷的贴息、担保机制,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积极开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流程,在强化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适度下放小微企业贷款审贷权,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培训机制,对暂时无法获得授信的企业,给予信用维护、财务管理、企业制度建设、融资方式等方面培训,增强小微企业后续融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鼓励实体经济土地、厂房等资产进行证券化或利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进行售后回租,盘活存量资源。撬动金融资本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清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拖欠款。对淘汰旧装备购置新装备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降低企业二手设备交易成本。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避免变相提高企业贴现成本。清理建筑业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类保证金。(师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