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宜
2017-11-24 16:37:43 来源:师宗县
近日,师宗县研究和讨论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逐步加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为建立健全师宗县社会公信体系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创造条件。通过会议研究决定,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经费参照省地矿测绘院曲靖分院测算的标准,增量数据的整合费用由登记申请人承担。关于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和超批准面积建房导致无法办理“二证合一”的问题,对超占面积较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规划法》相关规定的,原则上一律不给予登记。对已颁发房产证但由于各种因素尚未取得土地证,无法办理转移或抵押登记的问题,按程序发布公告,通知各房地产开发商限时办理土地分摊手续,并承担办理土地分摊手续时的各项费用。公告期满仍未申请办理土地分摊手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该部分小区业主推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统一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土地分摊手续,待土地分摊手续办结后,依法注销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办理土地分摊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单位集资建房由推举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办理土地分摊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并由县住建局、县林业局等部门于年5月底前完成房屋登记档案数据资料移交工作,尽快建立电子档案数据,传输到县不动产登记局,建立完善相关机制,确保数据真实。不动产业务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牵头,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借鉴先进经验,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具体问题,有效正常推进该项工作。(师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