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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50万元奖励9户纳规商贸企业

2017-10-23 15:33:38   来源: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根据相关政策,陆良县对2016年新增限额以上纳规商贸企业按每户5万元的标准对5户批发企业、2户零售企业和1户住宿企业奖励40万元。对1户新增个体转法人的餐饮企业奖励10万元。通过纳规奖励,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陆良县财政局  黄立卫 陈娥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