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陆良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高中教育集中在城区办学,并按以下方法进行整合:
一是学生整合,县二中、三中、五中现有高中的在校学生由陆良县实验中学整体接收,在新学期开学时全部于陆良县实验中学就读。
二是教师整合,陆良县二中、三中、五中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2016至2017学年在相应学校担任高中教学的118名教师属于教师资源整合的范围对象。整合范围内的教师将按照党管干部公开、公平、公正、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满足原学校和县实验中学。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实验中学联合组成考核考察小组,对拟整合教师进行考核考察并择优使用,同时鼓励他们到除城区学校以外的各初级中学从教。
三是需求岗位,预计县实验中学各学科需求岗位64个,二中、三中、五中需求岗位34个,板桥一中、活水中学、三岔河二中、大莫古一中、芳华中学需求岗位各1个。
对于整合到实验中学、自愿到城区外初级中学任教的高中老师,采取连人带编方式直接调入,享受其在原学校所聘任的岗位工资待遇。而对于整合到实验中学任教的高中教师,则不再享受乡镇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因岗位数额限制而未能进入实验中学以及城区外初级中学的高中教师,由原学校给予工作安排。整合过程中,严格相关纪律要求,实行“两个一律”:参与整合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整合教师存在回避关系的,一律实行公务回避;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
此项工作预计8月上旬完成。
(陆良县人社局 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