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文精简取消25项证明材料。人社系统有关部门在办理职称申报评审、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外伤害确认、特慢病证遗失补办等事项时,不得再向当事人索要文件明确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据悉,为不断提高人社系统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降低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防止和杜绝“奇葩”证、“循环”证明的产生,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人社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劳动就业服务等经办机构在办理有关业务受理过程中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提供下列25项证明材料。


近年来,麒麟区人社局坚决贯彻落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便民的工作要求,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砍掉各种无谓的证明和手续,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等突出问题,推动便民利民服务提质增效,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树立起麒麟人社服务群众便利化、及时化和人性化的阳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