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马龙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主业主责,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触角向基层延伸,乡镇纪委立案审查69件,受党纪政务处分84人,占全县立案件数的39%,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达到最末梢。
该县制定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问题复杂、案情重大的问题线索,采取提办、领办、交办、督办和交叉办案、异地办案等方式,提高执纪审查质效。对乡镇(街道)执纪审查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全程指导、全程把关。发挥基层纪委联合作战作用,紧紧依靠县(区)纪委和执纪审查协作区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对全县执纪审查“空白点”乡镇,实行台账式动态销号管理。对执纪审查工作不力、存在执纪审查“空白点”的乡镇进行点名通报并约谈,面对面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传导责任和压力,督促整改落实;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以及对上级交办的案件顶着不办的,实行责任追究、告诫约谈和通报批评。
近年来,县纪委派出30余人次指导基层纪检干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共商问题线索突破点和查办案件技巧,提高基层纪检干部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严惩基层“蝇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今年以来,该县各乡镇认真落实 “四种形态”,乡镇纪委1至5月立案审查3件3人,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坚持反腐肃贪“零容忍”,不断强化了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