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医保“三举措”助推健康扶贫
2017-06-30 17:01:19 来源:
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陆良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助力健康扶贫。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工作。积极与卫计、扶贫、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参保工作,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及IC卡发放不出现漏保和错保,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将省人社厅信息中心与县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最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及名册,并建立医保信息管理台账,做到精准识别,便于医疗机构实时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信息,按规定给予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配合县卫计部门积极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符合分级诊疗、按照转诊转院规范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现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给予政策倾斜,一级医保协议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乡镇、街道卫生院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保协议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5%,三级医保协议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同时,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起付线减低50%,年度支付限额提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