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出台《党员干部参与实施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2017-06-23 15:17:01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有效整治和及时查处各类违规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近日,沾益区出台《党员干部参与实施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全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人员和村组干部,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由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认定,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拆除。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拆除或整改、拆除达不到要求的,除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诫勉谈话或者按照干管权限予以停职检查,直至“两违”行 为纠正后予以恢复。(沾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