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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多管齐下”严控养老金冒领(重复)领取行为

2017-06-21 18:38:12   来源:   

  陆良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自2012年7月启动以来,已有7.6万余名60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每月发放养老金600万元左右。为保证养老金领取规范化,各相关部门“多管齐下”严控养老金冒领(重复)领取行为。
  每月统计汇总上月死亡信息并作处理。每月1至5日,各村(社区)协办员将该村上月死亡人员信息上报各乡镇(街道)及华侨管理区社保中心汇总后,上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先在信息系统内将待遇暂停,收到死亡注销材料后再执行待遇发放终止业务,避免人员死亡后养老金继续发放。
  信息比对筛查重复领待人员。因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系统的人员信息不能共享,所以只能将社保中心每批领取职工养老保险的新到龄人员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人员进行比对,筛查双重参保人员,避免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
  每年开展两次生存认证工作。各乡镇(街道)及华侨管理区社保中心将待遇领取人员花名册分发给各村(社区)每半年一次开展生存认证工作,由村小组长、协办员以及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三人签字确认领待人员是否健在,如有徇私舞弊行为,将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举报。各村(社区)每年将待遇领取人员名单在宣传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严肃查处冒领或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行为。
  加大查处追缴力度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因领待人员多、居住分散、外地居住、人员信息不共享的情况,以及少数村级协办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的主观行为,对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加大查处追缴力度,并将追缴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5年共追缴冒领和重复领取养老金1446人,22.02万元。当年发现当年追回,追缴率达100%,有力捍卫了基金安全。
                                                                                               (陆良县人社局  张爱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