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划局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专题会议
2017-06-14 16:58:38 来源:
根据《曲靖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竣工后续应先完善规划验收手续,未经规划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机关不予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国土部门不予办理该宗地分割土地使用权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
为确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6月9日,县规划局组织县国土、住建(房管、人防)、消防、工信、环保、地震、综合执法及中枢街道等部门就爨乡印象项目规划验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项目现场,并就项目规划核实存在的问题及部门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参会人员建议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参加了会议并做了说明。本次专题会议的召开有利于指导建设单位尽快按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为下一步的项目规划验收手续的办理提供了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