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商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决策、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是建立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适当扶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仓储设施及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农业企业在税收、土地、能源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积极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建设用地,其用地指标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畜牧业生产、休闲农业、农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必要的用地需求。
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列入全市重点工作考核范畴,加大农产品加工和特色经作园区建设考核权重,实行加分不封顶制度,激发了各级各部门大干农产品加工和农业园区的热情,形成干部抓产业、企业办实体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挂钩帮扶机制。实行1个市级领导挂钩1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3个以上农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实行目标倒逼,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督促指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时常深入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特色经作示范基地调研,有效地提高了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特色经作的重视程度,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