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公安局“放管服”五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2017-05-31 14:29:37 来源:富源县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工作效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富源县公安局根据省、市公安机关工作要求,制定下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治安管理
1、全面解决未落户人员登记。按照现行省、市户籍管理规定,妥善解决好各类未落户人员的户口问题。对没有收养证的收(捡)养儿童、无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查清其身份和来历的特殊无户人员,主动上门服务。
2、取消不必要的办理户籍事项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对出生落户、迁移户口、人口信息项目变更等业务,由户籍民警打印申请表,当事人审核签字即可;凡公安机关查询到的证明材料,不需要当事人提供。取消户籍办理中不必要的“奇葩”证明,不私设“门槛”。
3、规范使用《不予出具相关证明告知书》,减少群众办事往返。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等12部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对依法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证明事项,由派出所制作《不予出具相关证明告知书》,告知主管部门,对不履职的,按程序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
4、放宽《居住证》办理。根据《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流动人口便民利民措施,对流动人口在我县辖区居住满半年,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当天办结。
5、推行行业场所行政许可、年审和备案上门服务工作制。接到行业场所业主申请后,公安机关相关民警及时对所需条件和材料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及时进行实地检查,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经整改验收后一次性办理。
6、全面实施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行政许可互联网申请服务和射钉器、散装汽油购买实名制。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人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云南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对需派出所核实的事项,通过内部流转完成,不再到派出所签署意见。购买射钉器、散装汽油的群众由当地派出所及时开具相关证明。
7、全面实行保安业相关许可和备案“一站式”办结服务。按职责权限做好保安从业单位设立许可、保安员许可的受理及审核工作;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或撤销备案,由所在地派出所通过《云南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一站式”办理。
8、简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及验收程序。对提交的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建设许可及验收资料完整齐全,不再实地审查,实行市、县两级一并共同验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只审查资料,不再实地检查审核。
9、多种形式为外出群众提供身份核查服务。由县城汽车客运站警务室为没有携带身份证的旅客提供身份查询服务并出具身份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利用 “微信”、“QQ视频”等信息化手段,为无证旅客住宿提供身份核验服务。
10、推行特殊人群办证预约登记,上门服务制度。针对老、弱、病、残、孤、孕等特殊人群的办证办事,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服务。对急需使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当场免费办理。
11、2017年7月31日前,利用“云南省公安机关网上户籍室”为群众网上办理以下13类户籍业务:出生登记(境内出生,凭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注销(凭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医学(推断)死亡证明书);公民入伍注销户口;购房落户;租房落户;实际就业落户;接迁(投靠)直系亲属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出省外(迁移证申领);项目变更更正(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地、服务处所、职业、血型、身高、现居住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出租房登记,暂住登记,居住证申领。
12、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备案、安全许可工作。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行政许可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二、交通管理
13、下放摩托车驾管业务。在乡镇交警中队及交通管理服务站开设摩托车驾驶证申领、检验、补(换)证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等业务。
14、办理汽车类驾驶人安全文明常识(科目四)考试及发证业务。申请人通过科目一、二、三考试后,可到富源车管所参加科目四考试,就近领取驾驶证。
15、授权交通服务站开展免检国产轿车注册登记业务,授权汽车4S店核发临时号牌。在县城信达机动车检测站、金兰修理厂、云贵修理厂、二车队及黄泥河君浩检测站建立交通服务站,可直接开展国产免检轿车注册登记业务。授权九源经贸有限公司核发临时号牌。
16、降低驾训初学人员学驾成本。联系县人民医院在车管所设置体检窗口,通过网上报名及档案无纸化系统,实现初学人员网上报名、现场免费拍照及体检证明、考试成绩单等网上自动流转存储,减少群众往返。
17、推行机动车号牌寄递。根据申请人意愿,可委托邮政部门寄递上门,减少往返。
18、拓展互联网平台车驾管业务范围。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上推出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牌证、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查询机动车或驾驶证信息等车驾管业务。
19、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可在各乡镇交警中队就近就便学习。
20、推行微信自助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广运用道路交通事故网上自助处理系统,方便群众处理交通事故。
21、放宽大中型汽车驾驶人异地办理驾管业务。大中型汽车驾驶人可异地办理驾驶证科目一、科目四考试、审验、转入、补(换)证等相关驾管业务。
22、简化驾驶证被注销人员申请考试手续。驾驶证被注销人员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条件的,不需要通过驾校培训,可直接进行复考,其中科目一、科目四考试和驾驶证核发可在富源车管所进行。
23、简化单位申请人身份证明审核程序。单位申请人办理机动车业务时,不便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以凭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申办相关业务。
24、深化部分汽车异地检验工作。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省内注册的车辆可在我县检测站进行异地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不再需要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25、坚持施行141种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对适用现场处罚的简易程序违法案件、使用警务通开具处罚决定书的141种轻微违法实行“首违不罚”。
26、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对不涉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5000以内,未损坏公共设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快速撤除现场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27、非现场违法处理下放到乡镇中队。违法处理业务权限暂下放至黄泥河、营上交警中队,逐步下放到乡镇中队。
三、出入境管理
28、提供免费拍摄证件照片。2017年7月1日起,为申请人免费拍摄出入境证件照。
29、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在非工作时间为因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群众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30、异地办证举措。为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服务,无需提交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我县居住证的,可在我县办理出入境证件。
31、缩短办理时限。在申请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受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证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持证申请签注的缩短为5个工作日。
32、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免费快递服务,港澳通行证及台湾通行证二次签注除外。
33、简化办证材料。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的,不再提交旅游发票;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再提交户口簿(未满16周岁且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除外)。
四、消防管理
34、认真履行市级下放的5类28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权限。(1)二级、三级加油站;(2)建筑高度小于24m,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3)建筑高度小于24m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小于2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5)其他属于市级审核、验收权限,且经市级验收、抽查合格的工程的再次装修、改造。
35、认真履行市级下放的3类12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行政许可权限。(1)二级、三级汽车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充电合建站、加气充电合建站;(2)建筑面积大于2500㎡小于35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场馆、营业性室内休闲场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3)1000㎡以上,2000㎡以下的地下建筑。
36、7类25种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行政许可权限下放至公安派出所。(1)营业面积在200㎡以下的商场;(2)床位数在30个以下,具有住宿服务功能的营业性场所;(3)建筑面积在200㎡以下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4)营业面积在1000㎡以下或者摊位数在300个以下的集贸市场;(5)营业面积在200㎡以下的美容美发、室内摄影等场所;(6)建筑面积在100㎡以下的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歌舞厅、卡拉OK厅、KTV、夜总会等娱乐场所,音乐茶座、酒吧、陶吧、画吧、水吧等休闲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健身、按摩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民风民俗等室内表演场所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7)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的农家乐。
37、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时取消建设工程4种消防咨询检测报告。取消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咨询报告、竣工消防验收电气检测报告、内部装修工程装修材料质量抽检报告。
38、取消5项消防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及维护保养、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火灾公众责任险、消防设施标识化。
39、县公安消防大队承担火灾物证鉴定及火灾损失统计初次鉴定费用。
40、取消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41、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级管理。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监管县政府确定的90家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派出所负责列管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必须检查一次,对其他列管单位每年必须抽查一次,防止出现失控漏管。
42、创新监管模式。县公安消防大队、各派出所通过开展城市、农村火灾风险评估的方式拓展“单位主体名录库”,每月定时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名录,下达消防监督工作指令,随机抽取辖区在岗消防监督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监督结果在“云南消防政务网”、“曲靖消防119”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
4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抽查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工作日(涉及专家评审的项目除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44、规范内部管理流程。制定窗口受理、案件办理、档案管理作业指导书,强化技术复核、法制审核、集体议案的执法权重,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跟踪服务制、执法回访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增强执法效能和监管满意度。
45、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消防技术会商制度。将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以技术会商的方式一次性告知行政许可相对人,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核、中期施工、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提供消防技术指导服务,以服代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服务和监督力度。
46、消防设施的在线监控及消防安全系统评估。依托“曲靖消防综合管理平台”,通过消防设施在线监控、消防安全系统评估等服务方式,实现城市、区域火灾风险指标化,为社会单位和消防部门更有针对性地提供消防安全服务,进一步提升城市抵御火灾风险能力。
五、其它
47、窗口实行“5+2”延时错时便民服务。县级公安机关办证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取消午休,星期六上午取消休息,为群众办事提供办公服务;乡镇交警中队、派出所窗口实行5+2延时服务;所有窗口部门对外公布窗口工作时间、预约电话和举报电话,开通急事急办绿色通道,自觉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
48、互联网+公安业务。依托网上公安局、富源警方微信、富源消防微信、交通管理平台、手机APP等平台,开展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报警求助、办事预约、举报投诉等便民服务。9月30日前,推行交通违法交纳罚款电子化;2017年12月31日前,推行公安户籍、交管、出入境业务缴款电子化,实现应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支付宝、微信等以电子渠道为主体的多种缴款方式。
49、开展毒检服务。禁毒部门、各派出所为需要的群众提供毒品检测服务,现场出具检测报告。
50、主动接受监督。在全县公安机关窗口部门统一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搭建云南公安网上警务评议系统,实现现场评警、网络评警、短信评警,评价结果统一汇总、统一分析、统一应用。通过互联网、窗口公布违法违纪投诉途径和督察12389举报电话。公安机关督察部门24小时内向被投诉单位反馈群众投诉意见, 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群众回复核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