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阶段性调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2017-05-11 18:05:55 来源: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5月起,将开始进行失业保险费率补退,对2017年1至5期已按1.5%征收失业保险的单位实行补退。
三年内三次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至1%,有效地降低了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此项政策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止。
(陆良县人社局 殷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