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乡“四治”行动,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等。对车站、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重点治理城乡大气、水、土壤和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加快公交站点、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采取分时、分类、分期的方式,依法整治未经规划建设许可、未批先建、批后加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拆除临街私搭乱建违法违规建筑。
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推动作用,强化组织发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引导广大市民特别是项目区居民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做到不碰红线,不开口子,不留尾巴,依法依规拆迁安置补偿,快速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
以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为目标,深入推进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厂矿、绿色走廊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绿色集镇、村庄、小区、庭院示范点。积极营造城在绿中、路在树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生态环境。把凤凰山、东西面山作为城市面山绿化重点,抓好封山育林、工程造林和天然林保护,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和裸露山地造林,巩固珠江源保护区非煤矿山整治成果。
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工作,实施“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综合行动,着力抓好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建设,重点对高速公路、省道、县乡公路及河流两侧进行环境整治,全面开展“清三堆”(柴堆、草堆、粪堆)、“清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