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政府召开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
2017-02-20 10:39:43 来源:
2月13号,陆良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光彦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讨论《陆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意见》等内容。
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光彦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副县长肖永红汇报《陆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讨论稿)的重点内容。随后,县政府党组成员朱斌红、张云焕、郭华明、刘国俊以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先后发言,对该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了该试点方案,张光彦指出,当前,我县城市管理相对滞后,加强城市管理,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更加显得重要而迫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吸收借鉴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完善该方案。要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明晰职责,防止多头执法、职权交叉、推诿扯皮的现象出现。要按照现有城市发展现状,有侧重地对中枢、同乐两个街道执法队伍的编制进行分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推动此项工作。要不等不拖,提前开展相关城市管理工作。要通过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整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许可权范围,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构建“大城管”模式。县政府将加强财力保障,推动工作进程。
会议原则同意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意见》。张光彦指出,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是关乎陆良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随着我县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安全关乎产业的存亡,必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工业产品的抽检力度,显著提升产品的质量。要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创新,强化技术支撑,同时构建质量共治的大质量格局。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品牌和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力度,确保我县在质量强县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助推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了《关于调整执行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有关事项》,张光彦要求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同时,县环保局要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为契机,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要深入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方面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要进一步抓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规范项目使用,加快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