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17〕65 号
来  源 曲政发〔2017〕65 号 公开日期: 2017-08-21 09:25:00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

曲政发〔2017〕6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云发〔2014〕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曲发〔2016〕50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曲靖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措施,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形成国有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混合所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带动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市场化运作。始终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确定和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相互融合,推动国有企业更有效率、更有效益、更可持续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坚持合作、开放,以股权多元化改革为突破口,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推动国有企业股权更加开放、发展更具活力,以开放促转型升级,以开放促改革发展。

坚持依法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依法监管,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坚持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全覆盖,按照先易后难,先竞争类后公共服务类,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类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三、目标任务

加快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的步伐,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到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竞争类国有企业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

四、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方式及途径

(一)推进企业公司制改革,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条件。建立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企业为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是企业实行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前提和基础。非公司制国有企业主要任务是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改制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

(二)坚持分类分层改革。对在曲靖经济发展中能发挥引领作用的工业类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可保持控股,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公益类企业着力放开可市场化运行的业务,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经营。在分层上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多种方式,探索混合所有制对国有企业集团二级及以下企业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进程。

(三)引进社会各类资本培育和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的基本方向,坚持增量优先、盘活存量、示范先行、分类推进原则,使国有企业以合作、特许经营、项目、股权嫁接等方式为载体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嫁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四)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积极稳妥、分类分层次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同时,充分利用多层资本市场,加强对优势企业的培育,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合理设置股本规模,优化股权结构,打造为多元投资结构的上市企业。

(五)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

积极引进央企、省企及国内大型民营企业、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以并购、参股、控股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支持以市场拓展、资源配置、技术创新等为重点,开展跨地区投资经营。

(六)整合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采取先引导、后退出的方式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为曲靖产业升级注入活力。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方式整合重组,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通过国有股减持、转让等方式,使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有序退出。鼓励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与非国有企业合作共同发展。

五、创新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七)稳妥推进员工持股。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严格资产评估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格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

(八)依法保护有关利益主体的权益。依据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嫁接中要充分保障职工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利益。涉及职工重新安置等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要认真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同时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九)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及参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派出国有资本产权代表。引导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建立规范的人事用工及分配等相关制度,依法规范运行。

(十)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交易平台。建立由审计、评估、投资咨询、交易转让、股权登记等组成的一体化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场交易,实现项目对接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和交易平台化。竞价探索特许经营权、预期收益权、知识产权、债权等权益,通过产权市场进行交易。

(十一)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方案并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重要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重组涉及公共管理事项的,须由政府部门审核或征求意见。

(十二)切实加强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严肃纪律、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加强管理、依法推进。严禁任何人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名行侵吞国有资产之实,避免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监管,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改制国有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十三)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废止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限制,深入落实和完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非公经济准入条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难渠道。

(十四)依法规范操作。按照国家部署,清理、修订完善相关政策,规范财务审计和企业价值评估,按规定公开改革方案及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大事项,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职工合法权益,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充分论证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造成不稳定因素,对违规操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发展环境

(十五)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结合实际制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工作职责,做到稳妥、规范、有序、协同推进发展。

(十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国资监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协调机制,做好法规及产业政策等指导、审核批准、相关手续变更服务等工作,积极有效地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十七)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障碍,形成社会各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共识。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改革意识,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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