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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6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1月至11月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16号 (二

2017-12-29 16:05:25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6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1月至11月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16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1. 曲靖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1月至11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市长三角招商分局局长蒋大清同志任中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第三幼儿园教学楼改造装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4. 曲靖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审计结果
5.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馆主体工程等11个项目结算审计结果
6.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结果
7. 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建设工程审计结果
 
 
曲靖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1月至11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后勤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1月至11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内设4个科。核定事业人员编制52人,2017年11月末实有人员52人(在职51人,内退1人),外聘临时人员20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
    据会计资料反映,2017年1月至11月末收入合计909.6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42.04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经营收入587.62万元(餐厅收入225.28万元,物业管理收入362.34万元);支出合计1,119.76万元(餐厅支出249.59万元,物业管理支出298.99万元,事业支出 571.1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10.0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健全,提供审计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1月至11月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建议
针对单位存在的不足,审计提出3条建议: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核算,降低各项费用支出,力争机关职工餐厅收支平衡;完善内部职工责任考核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办好机关职工餐厅,做好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等,为市委、市政府机关提供更好地后勤管理服务保障。二是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完善和规范会计业务处理。三是财务会计在年度间过账应衔接,对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的调整等,应按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说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审计结果,认真采纳审计建议,一是强财务管理和核算,完善物资材料进出验收手续,责任到人;在费用支出方面精打细算,完善费用审核报销制度,力争实现机关职工餐厅收支平衡;完善内部职工责任考核制度,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提供保障。二是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财务收支核算口径,完善和规范会计业务处理。三是对2016年度与2017年间过账的有关业务增补明细清单及会计分录,做到账务衔接、相符,保证账务处理的完整性。
曲靖市市长三角招商分局局长蒋大清同志任中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8月10日至18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市长三角招商分局(以下简称长三角招商分局)局长蒋大清同志任中(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长三角招商分局,是2012年曲靖市人民政府成立的驻点招商工作机构,归口市招商合作局,现有人员5人。有公务用车3辆。蒋大清同志任职期间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并主持长三角招商分局全面工作。
(二)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7年7月末,资产合计278.51万元,负债合计0.66万元,净资产合计 277.85万元。
(三)收入支出情况。2013年至2017年7月账表反映,收入合计1278.71万元,支出合计1124.79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53.92万元。
(四)2013年度至2017年7月接待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会议费、差旅费、生活补助费审计情况。接待费支出259.5万元(其中,餐费155.6万元,住宿费56.1万元,烟、酒、茶、土特产及其他费用47.8万元),车辆运行费支出 67万元,会议费2.74万元,差旅费135.14万元,生活补助费243.1万元。 
 (四 )个人收入情况。
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及长三角提供的会计资料反映,蒋大清同志2013年至2017年7月个人收入(含税)合计98.64万元,其中,工资32.96万元,奖金21.68万元,长三角生活补助4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清退补缴款项36.34万元。
(二)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金额111.51万元。
(三)未提供明确完整支出依据9个问题涉及金额288.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共查出12个问题,涉及金额436.35万元,长三角招商分局已整改2个问题,清退补缴款项36.34万元;补办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11.51万元; 未提供明确完整支出依据9个问题金额288.5万元。据长三角招商分局回复意见中称:未整改的问题,是因财务管理不规范,填写报销单凭据疏忽大意,实际全部用于招商工作所产生的支出。因审计手段有限,无法核实其支出的真实性。清退款7.16万元已全部收缴市财政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招商分局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自定项目和标准发放津补贴等行为。二是要严格招商接待客商审批控制。三是不得使用无效发票、不真实事项报销接待费、车辆运行费等。四是坚决杜绝在风景区等报销餐饮、住宿等费用。五是不得弄虚作假报销职工食堂支出。六是建议招商分局的财务由市招商局统一核算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长三角招商分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已清退补缴款项36.34万元;补办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11.51万元;未提供明确完整支出依据9个问题金额288.5万元。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和运用。
 
 
曲靖市第三幼儿园教学楼改造装修工程
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3月6日—3月29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第三幼儿园教学楼改造装修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第三幼儿园教学楼改造装修工程,经曲靖市教育局批示,同意市第三幼儿园为了晋升云南省一级一等园对幼儿园进行装修改造,资金来源为预算外资金。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三项管理制度,基本能够按照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结算报审情况及审计结果
曲靖市第三幼儿园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甲乙双方报审结算价192.67万元,其中:合同价为178.43万元,增加工程部分为14.24万元。审定工程结算价192.67万元。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第三幼儿园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7年4月28日—5月9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工程,经曲发改投资〔2015〕16号文批准,总建筑面积13758平方米,总投资2847万元。该工程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由曲靖市大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2015年5月19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469.07万元。曲靖市宏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三项管理制度。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82万元。
该工程报审结算造价2895.25万元,因挖机机械台班价格偏高、植筋72个多计、部分主要材料单价与市场价相比偏高,审计核减工程价款2.82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2892.43万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五、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第一中学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馆主体工程
等11个项目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1月—9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馆主体工程等11个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体育馆建设项目,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体育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曲发改社会〔2010〕161号)批准,占地10.73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可容纳5830人。估算总投资11124.96万元。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建设项目,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曲靖市体育场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1〕16号)批准,占地面积为61.63亩,建设总面积为4.3万平方米,可容纳3万人,项目总投资为40860.74万元。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文化中心图书馆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曲靖市图书馆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1〕18号)批准,占地面积5.95亩,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9758.48万元。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训练馆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曲靖市训练馆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1〕22号)批准,占地9.54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2860.24万元。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使用单位自筹5%,其余资金采取多元融资方式筹集解决。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遵守了曲靖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三、工程结算报审情况及审计结果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馆主体、图书馆、体育馆装修、文化中心配电、训练馆装修、曲靖市中心城区公共节点亮化、文化体育公园标线标牌安装、体育馆木地板工程三标段、体育场足球场二标段、体育中心临时施工用电、文化体育公园信号灯安装工程11个项目,共报审结算造价16763.75万元,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989.25万元,审定结算价为15774.5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馆主体工程。报审结算造价8750.12万元,因工程量多计、定额高套、主材设备价格偏高,审计核减工程价款517.55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8232.57万元。
(二)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图书馆工程。报审结算造价3993.17万元,因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部分结算单价未参照合同单价、少数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实施、少数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50.09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3843.08万元。
(三)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馆装修工程。报审结算造价1482.16万元,因部分结算单价未执行合同单价、部分新增材料单价比施工同期市场价偏高、少数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73.86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1308.3万元。
(四)文化中心配电工程。报审结算造价872.33万元,因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部分结算单价未按照合同单价执行、少数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审计核减工程价款28.54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843.79万元。
(五)曲靖市五馆一中心训练馆装修工程。报审结算造价528.85万元,因部分结算单价未执行合同单价、部分新增材料单价比施工同期市场价相比偏高、少数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少数工程量重复计量,审计核减工程价款58.07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470.78万元。
(六)曲靖市中心城区公共节点亮化工程。报审结算造价398.15万元,因电缆管沟恢复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铜芯绝缘导线、电缆线等主要材料与同期市场价相比单价偏高,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4.81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383.34万元。
(七)文化体育公园标线标牌安装工程。报审结算造价251.6万元,因部分主材价格未执行投标单价、少数材料单价偏高,少数工程量多计,少数汇总错误、合同内少数工程量未实施,审计核减工程价款41.06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210.54万元。
(八)体育馆木地板工程三标段。报审结算造价232.97万元,因少数工程量计算错误、少数主材价格偏高、少数报审综合单价与投标综合单价不一致,审计核减工程价款3.18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229.79万元。
(九)体育场足球场二标段建设工程。报审结算造价125.39万元,因部分定额套用不合理,部分主要材料价与同期市场价相比单价偏高,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91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123.48万元。
(十)体育中心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报审结算造价73.39万元,因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多计,审计核减工程价款0.18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73.21万元。
(十一)文化体育公园信号灯安装工程。报审结算价55.62万元,审定结算价为55.62万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六、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建设指挥部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建设项目结算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4月—9月,曲靖市审计局对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职业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和生物工程实训大楼土建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08〕129号)批准,总建筑面积112506m2,总投资28945万元,其中土地征用费5624万元。资金来源为盘活学校现有土地等资产、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学校自筹及争取各级政府补助等多渠道解决。该项目于2008年10月启动建设,2009年10月主体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学校正式搬迁入驻,2012年12月31日,一期校舍及附属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2011年8月实施公租房建设,2013年12月主体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农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曲发改社会〔2012〕96号)批准,规划用地150亩,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项目建设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匡算总投资8770万元左右。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自筹、房产置换、银行贷款、争取上级补助和社会融资多渠道筹措解决。该项目于2013年12月启动建设,2014年12月主体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
生物工程实训大楼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农业学校生物工程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曲发改社会〔2013〕64号)批准,新建实训大楼11434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总投资5460万元,资金来源:世行贷款540万美元,其余自筹解决。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建设项目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遵守了曲靖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但生物工程实训大楼土建工程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结果
(一)新校区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7月31日,该项目共筹集资金48067.48万元。审定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决算投资47713.76万元。已经支付投资39915.49万元,未支付投资7798.27万元。
(二)职业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7月31日,审定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7244.81万元,已经支付投资6380.65 万元,未支付投资864.16万元。
(二)生物工程实训大楼工程。审定结算造价为1981.33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7.47万元。
生物工程实训大楼工程报审结算造价2028.8万元,因少数工程量计算有误、预制桩的引孔、送桩工程量重复计算等,审计核减工程价款47.47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1981.33万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六、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建设工程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016年11月—2017年9月,曲靖市审计局对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实训餐厅装修工程、电子商务实训基地装修、公共租赁住房电梯工程和桩基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中心城区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曲靖应用技术学校项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总投资538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遵守了曲靖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三、工程结算报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实训餐厅装修工程、电子商务实训基地装修、公共租赁住房电梯工程和桩基工程共报审工程结算造价686.86万元,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42.76万元,审定工程结算造价为644.1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2.76万元。
(一)实训餐厅装修工程,报审结算造价240.69万元,因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部分主材价格与市场价相比偏高、少数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26.06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214.63万元。
(二)电子商务实训基地装修工程,报审工程结算造价119.64万元,因部分主要材料价与同期市场价相比单价偏高,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6.78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112.86万元。
(三)公共租赁住项目桩基工程,报审工程结算造价238.53万元,因是长螺旋钻机引孔费用与市场价相比偏高,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9.92万元,审定结算造价为228.61万元。
(四) 公共租赁住房电梯工程,报审结算造价88万元, 审定工程结算造价为88万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六、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已按审计报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