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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2号: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装修工程结算情况 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12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7-12-25 16:15:40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2号: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装修工程结算情况
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12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1.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装修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 曲靖市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越州镇人民政府项目点
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4. 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片
区三标段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5. 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装修工程结算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1月18日- 1月21日,对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装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建设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占地61.63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可容纳3万人,总投资40860.7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1765.67万元,资金来源:使用单位自筹5%,其余采取多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本次审计的内容是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装修工程。
2013年4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装修工程报审拦标价31,996,258.91元进行前置审计并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3〕58号),审定该工程前置审计价为28,668,319.41元。2013年5月10日公开招(投)标,四川超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830.94万元中标承建,并于2013年8月16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审查、合同审查,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三项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604,655.36元。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体育场装修工程,报审结算造价45,386,989.85元。经审计核实,由于报审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部分定额子目套用错误、部分主要材料单价偏高、少数未做项目未扣减等,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4,604,655.36元,审定该工程结算造价为40,782,334.4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核减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建设指挥部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
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4月24日至5月5日,对曲靖市移民开发局(以下简称“市移民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移民局是参公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移民安置科、规划科、后期扶持科、政策法规科。市移民局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6年末实有编制18人,其中在职在编17人,退休1人;原有车辆3辆,车改后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开设银行账户3个:基本户,零余额户和水利水电移民资金专户(该户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年末存款余额107985442.46元,其中,基本户128569.01元,移民资金专户107856873.45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差旅费比上年不减反增,且超预算;
(二)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不规范;
(三)虚列支出6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三公”经费、差旅费比上年不减反增,且超预算的问题,责成市移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规的规定认真进行纠正,严格预算管理;对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市移民局严格按照《曲靖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清理,自行纠正;对虚列支出60000元的问题,责成市移民局自行改正,调整有关预算科目。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建议: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规范会计审核,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关于“三公”经费、差旅费比上年不减反增,且超预算的问题,市移民局做了进一步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做细做实预算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预算决算差异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防止超预算支出。
(二)关于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的问题,通过认真清理,一是找到了部分出差人员的会议通知;二是对借车报销油费、过路费的同时报销的市内交通费采取退回单位财务处理。
(三)关于“虚列支出60000元”的问题,根据审计报告的要求,完成了相关预算科目的调整,保证今后按照预算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核算列支经费。
                                 
 
曲靖市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越州镇
人民政府项目点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17日,对曲靖市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越州镇人民政府项目点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越州镇人民政府项目点工程,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部分项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发改投资〔2013〕119号)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6655平方米,共80套,概算总投资159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补助及地方自筹。
2014年1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越州镇人民政府项目点工程报审拦标价9,499,847.52元进行前置审计并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4〕35号),审定该工程前置审计价为8,414,599.96元。于2014年3月10日公开招(投)标,云南曲靖中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841.37万元中标承建,并于2014年3月2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全过程跟踪审计,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三项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4,559.23元。
曲靖市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越州镇人民政府项目点工程,报审结算价9,691,337.08元。经审计核实,因毛石粗砂换填和砖砌体工程量多计、土方定额套用不合理等,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04,559.23元,审定曲靖市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越州镇人民政府项目点工程结算造价9,586,777.85元(合同价8,413,700.00元、1栋4个单元增加工程造价1,047,328.56元、2栋1个单元增加工程造价230,308.5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片区三标段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8月28日-9月18日,对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片区三标段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丹凤镇大堵、官庄、石碑、新安及米车村委会;项目建设规模为:土地开发41.4771公顷,土地整理759.0558公顷;新增耕地445.1535公顷;规划设计投资估算2752.6万元。
本次审计的内容是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片区三标段结算审计。
2013年11月11日,曲靖市审计局对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片区三标段报审工程拦标价3435971.86元进行前置审计并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3〕150号),审定该标段前置审计价为2,825,453.81元。2013年12月20日公开招(投)标,曲靖市兄弟实业有限公司以2,806,757.38元中标承建,并于2014年3月3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片区三标段,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全过程跟踪审计程序,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811.94元。
曲靖市兄弟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片区三标段,报审工程结算造价3,311,743.20元,其中,合同价2,806,757.38元,变更增加工程造价504,985.82元。经审计核实,因田埂修筑、土方平整、石方开挖、表土剥离等工程量多计,米车塘坝库区淤泥开挖运距少算,审计净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7,811.94元,审定师宗县丹凤镇大堵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三片区三标段结算造价为3,293,931.26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相关事宜的通知》(云审办发〔2013〕31号),曲靖市审计局2016年2月22日—2017年3月16日,对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准情况。
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沾益区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480套,建筑面积2352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40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补助及自筹。室外土建、管网、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经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沾益区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543万元。
项目共批准建筑面积23520平方米、总投资4573万元。
(二)前置审计情况。
2012年10月18日,沾益区审计局对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报审拦标价49977147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前置审计价为45735555.40元;2014年3月17日,对室外土建、管网、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报审拦标价2321321.57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前置审计价为2024372.69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未报审计机关前置审计。
(三)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度执行情况。
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经公开招标,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为45727700元;室外土建、管网、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经公开招标,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为2019755.94元;室外景观绿化工,经公开招标,曲靖市俊成园艺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为2268796.86元;室外电缆供货及安装工程经竞争性发包,曲靖利安自控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为922930.44元。
(四)工程监理情况。
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云南科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监理,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于2013年1月5日开工,2014年8月19日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建设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截至2016年1月22日,实际到位资金51872497.18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5353000元,云南省曲靖监狱自筹资金36519497.18元。
(六)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投资55223281.18元(未含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投资),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0533670.76元,设备投资1752000元,待摊投资2937610.42元(招投标费104127.70元、勘察费165367.50元、耕地开垦费242786.25元、设计费331356.97元、耕地占用税369960元、监理费390866.89元、质量监测费458950元、其他费用560948.51元、公租房施工用电工程报废价款338480.75元、存款利息收入25234.15元已冲减待摊投资)。
(七)“三公”经费及津补贴支出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三公”经费支出5590元(公务接待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云南省曲靖监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履行了建设批准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多计监理费、少数单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发包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34374.06元。
1.主体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46637543.75元,因细石混凝土楼地面、管内、线槽配线 对讲电源线、卫生间花岗岩台板含支架等工程量计算有误,电梯门套、灯光亮化工程等综合单价与市场价相比较高调整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169503.37元,审定工程结算价为45468040.38元。
2.室外土建、管网、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2850276.20元,因路基水泥稳定砂砾基层、粗粒式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填方夯填等工程量计算有误,基坑支护、挖机台班等综合单价与市场价相比较高调整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448233.89元,审定工程结算价为2402042.31元。
3.室外电缆供货及安装工程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总造价970465.13元,因电力铜芯电缆等工程量多计,箱变低压侧门修缮单价较高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49675.62元,审定结算总价为920789.51元。
4. 64号塔至1000KVA箱变高压电缆及10KV高压分线箱安装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370000元,经审计核实,因保护性拆除电力铜芯电缆、电力铝芯电缆工程量多计,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27332.07元,审定结算价为342667.93元。
5.室外电缆管敷设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267504.87元,经审计核实,因管内穿高压电力铜芯电缆工程量多计,镀锌钢管、平焊法兰、煤焦油沥青漆材料价格与市场价相比较高调整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9266.51元,审定工程结算价为248238.36元。
6.曲靖监狱公租房至高压搭火点电缆管铺设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228376.61元,经审计核实,因钢管、平焊法兰主要材料价格与市场价相比较高调整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20362.60元,审定工程结算价为208014.01元。
(二)监理费多计13323.46元。
云南省曲靖监狱公租房施工监理工作,监理费合同价款404190.35元。因所监理的项目少数工程未实施,按照合同约定,审计核减监理费13323.46元。
(三)四个单项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直接发包。
1.公租房土夹石回填工程,未招投标,直接发包给下属单位施工,合同价款361595.62元。
2.公租房室外电缆管敷设工程,未招投标,直接发包给下属单位施工,工程结算造价267504.87元。
3.公租房至高压搭火点电缆管铺设,未招投标,直接发包给下属单位施工,工程结算造价228376.61元。
4.公租房64号塔至1000KVA箱变高压电缆及10KV高压分线箱安装工程,未招投标,直接发包给曲靖利安自控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款370000元。
(四)其他问题。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2588100.57元。鉴于该工程拦标价未报送当地审计机关进行前置审计,因此,由云南省曲靖监狱与施工单位认真核实,自行办理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今后的建设工作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规划和设计,防止损失浪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加强工程物资出入库的核算管理,加强内部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账实相符,真实、准确核算项目投资成本。
六、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云南省曲靖监狱已按审计报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