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0号: 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 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10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2017-12-25 16:13:17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0号:
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
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10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
目 录
1. 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附属建设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室内一标段装修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4.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八至九层室内装修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5. 曲靖市南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6.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
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5月16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工商局为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额拨款。2016年末,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11个科(室)和机关党委;部门编制122人,实有人数120人,其中,行政人员66人,事业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41人。
2016年,市财政局下达市工商局部门预算总额为1709.60万元, 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404.95万元,调整追加预算304.65万元,调整追加额占本年预算的17.81%。预算情况已向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177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09.60万元、其他收入60.86万元。2016年部门总支出190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58万元、项目支出521.07万元。2016年年初结余和结转171.86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35.6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工商局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完善、执行基本有效,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取得的原始发票内容不规范20.63万元。
(二) 曲靖市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应用控制存在缺陷。
1. 26名国家公职在职人员作为企业出资人的小微企业申报,并获得小微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扶持。
2. 402家获得扶持资金的小微企业的多名雇员在其他企业就业,企业雇员中有99人为财政供养人员。
3.11家申报并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小微企业法人在申报时还担任同一县(市、区)区域内其他企业的法人。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取得的原始发票内容不规范20.63万元的问题,责成市工商局自行整改,加强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如实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曲靖市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应用控制存在缺陷的问题,责成市工商局协同相关审批部门核实情况,对确实存在恶意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清理,将企业记入市场主体诚信系统,并纳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公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房产租赁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出租,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以公开招标或议标的形式确定国有资产出租的价格,并按年度结算,单位所有的非税收入均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规范和完善曲靖市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系统数据库中的关键模块的变更流程和记录,确保系统中业务、数据真实性的完整。自主开发的小微企业扶持系统和曲靖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应及时按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及时申报权益,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单位资产管理;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纪的学习,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完善会议费、培训费的相关手续,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的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情况;严格差旅费审核报销制度,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差旅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5〕12号)的规定执行,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应区分出差期间伙食费的支付情况进行审批报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工商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对取得的原始发票内容不规范20.63万元的问题,市工商局及时修订完善细化规章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曲靖市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应用控制存在缺陷的问题,已成立调查小组,严肃工作纪律,开展调查,详细情况正在核实中。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附属建设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1月22日,对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附属建设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附属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附属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4〕84号)批准。建设用地为:11261.6平方米,绿化6169.9平方米。总投资:298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本次审计内容为业务技术用房(主楼)附属建设工程。
2014年5月,曲靖市审计局对该工程报审拦标价4619527.65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并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曲审前置意〔2014〕91号),前置审计价为2975090.14元。曲靖市审计局于2016年11月至12月对变更增减工程报审预算价2525819.38元进行了再次前置审计,并于2016年12月1日出具了再次前置审计意见(曲审前置意〔2016〕108号),再次前置审计价1671376.95元。2014年6月20日公开开标后,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14年7月10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业务技术用房(主楼)附属建设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前置审计、再次前置审计、招标文件审查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结果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业务技术用房(主楼)附属建设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4637576.95 元,其中,合同价2966200元,再次前置审计价1671376.95元。经审计核实,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对该工程结算进行了报审,审定该工程结算造价4637576.95 元,其中,合同价2966200元,再次前置审计价1671376.95元。
三、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室内一标段装修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3月10日至4月6日,对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室内一标段装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建设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1﹞184号)及“关于下达曲靖市2012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2〕45号)批准。主楼和副楼工程总投资824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投资。
本次审计内容为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室内一标段装修工程。
2014年5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室内一标段装修工程报审拦标价13705415.45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并于2014年5月13日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曲审前置意〔2014〕81号),前置审计价为9392101.68元。2014年6月4日经公开开标后,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以938.66万元中标承建,并于2014年7月6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室内一标段装修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前置审计、招标文件审查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78962.49元。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承建的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室内一标段装修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13994362.49元,其中,合同价9386563.92元,签证减少工程造价1455893.95元,签证增加工程造价5338067.75 元 ,地砖补差价725624.77元。经审计核实,因部分签证工程量计算有误、部分综合单价未按合同条款进行计价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1278962.49元,审定该工程结算造价12715400元,其中,合同价9386563.92元,签证减少工程造价1455893.95元,签证增加工程造价4445549.37元,地砖补差价339180.66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八至九层
室内装修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3月10日至4月6日,对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八至九层室内装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建设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1﹞184号)及“关于下达曲靖市2012年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12〕45号)批准。主楼和副楼工程总投资824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投资。
本次审计内容为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八至九层室内装修工程。
2014年8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八至九层室内装修工程报审拦标价8941879.16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并于2014年8月13日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曲审前置意〔2014〕122号),前置审计价为6583893.1元。2014年9月22日经公开开标后,由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656.58万元中标承建,并于2014年10月15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八至九层室内装修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前置审计、招标文件审查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6248.33元。
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曲靖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八至九层室内装修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8501968.59元,其中,合同价6565800元,签证减少工程造价393595.6元,签证增加工程造价2060685.95 元 ,材料补差价269078.24元。经审计核实,因部分签证工程量计算有误、部分综合单价未按合同条款进行计价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336248.33元,审定该工程结算造价8165720.26元,其中,合同价6565800元,签证减少工程造价393595.6元,签证增加工程造价1789255.62元,材料补差价204260.24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南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结算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2日-3月6日,对云南曲靖南海新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南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南海大道道路工程,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曲靖南海新区南海大道中段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曲发改投资〔2009〕45号)进行建设,总投资682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本次审计的是南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
2013年11月19日,曲靖市审计局对南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报审拦标价9,379,944.13元进行前置审计并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3〕153号),审定该工程前置审计价为7,553,294.91元。工程于2013年12月27日进行公开招标,云南天姿园林有限公司以754.77万元中标承建,并签订了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6年9月20日,曲靖市审计局对南海大道道路绿化变更增减工程报审预算价5,147,386.45元进行再次前置审计并出具了再次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6〕84号),审定该工程变更增减再次前置审计价为4,193,394.09元。
审计结果表明,南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全过程跟踪审计,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结果
南海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报审结算价11,741,094.09元(合同价7,547,700元、变更增减再次前置审计价4,193,394.09元)。经审计核实,该工程经过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送审结算价符合招投标要求、合同约定及工程结算管理规定,审定该工程结算价为11,741,094.09元(合同价7,547,700元、再次前置审计价4,193,394.09元)。
三、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云南曲靖南海新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12月17日,对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经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曲建字〔2012〕43号)。概算及资金来源: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190.67万元,其中:工程费1026.88万元;工程其他费107.09万元;预备费56.7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本次审计内容为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2012年4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拦标价9037896.95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并于2012年4月11日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2〕40号),前置审计价7369672.79元。2012年5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挡墙工程报审拦标价497131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并于2012年5月24日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2〕63号),前置审计价414703.88元。2013年2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变更增加工程报审预算价1494814.21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并于2013年2月22日出具了再次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3〕16号),再次前置审计价1100037.57元。2013年12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增加工程报审预算价1591246.84元进行了再次前置审计,并于2013年12月12日出具了再次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3〕163号),再次前置审计价1485017.98元。2012年4月16日经公开招(投)标,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7360285.97元中标承建,并于2012年5月16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前置审计、招标文件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51877.42元。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11801317.63元,其中,合同价10360045.39元,土建主体变更部分1063780.03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部分323909.46元,安装工程室内签证增加部分53582.75元。经审计核实,因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少数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部分单价未执行合同单价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351877.42元 ,审定曲靖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结算造价为11408892.06元,其中,合同价10360045.39元、土建主体变更部分778443.98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部分239574.62元、安装工程室内签证增加部分30828.07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市森林公安局已按审计报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