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8号: 曲靖开发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三江大道点桩 基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8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2017-12-25 16:10:51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8号:
曲靖开发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三江大道点桩
基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8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目 录
1. 曲靖开发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三江大道点桩基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GPS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及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建设项目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4. 曲靖市白石江沿河绿化景观工程第I标段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5. 曲靖市本级水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6.曲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开发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三江大道点
桩基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3月1日— 3月17日,对曲靖开发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三江大道点桩基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开发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三江大道点建设项目,经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总建筑面积84686.52平方米,总用地面积20.57亩,计划总投资23,81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和省补助,其余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本次审计的内容是曲靖开发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三江大道点桩基工程。
该工程由于施工时间紧,在没有进行前置审计情况下,采取下浮点招标方式,于2012年10月8日分两个标段公开招(投)标,一标段由云南华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前置审计价的94.5%中标承建,二标段由曲靖市大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前置审计价的97%中标承建, 2012年11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完工后,曲靖市审计局对该工程报审拦标价26,340,865.11元(一标段17,104,847.84元,二标段9,236,017.27元)进行前置审计, 2015年2月4日,曲靖市审计局审计人员与开发区监察局、曲靖开发区保障性住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根据提供的资料共同研究,审计审定前置审计价为21,556,139.73元(一标段14,180,199.02元,二标段7,375,940.71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合同审查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三项管理制度。
二、审计结果
曲靖开发区2012年保障性住房三江大道点桩基工程报审结算价20,554,950.57元,经审计核实,该工程经过前置审计,工程送审结算价符合招投标要求、合同约定及工程结算管理规定,审定工程结算价为20,554,950.57元(一标段13,400,288.07元,二标段7,154,662.5元)。
三、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
工程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5年6月3日至2016年5月19日,对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轩顺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曲发改投资〔2009〕123号)和“关于下达轩顺路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曲发改投资〔2009〕157号)批准建设。项目投资计划2573万元,其中:征地费738万元,拆迁补偿费236.38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7.639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1530.74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融资。
本次审计内容为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
2009年9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报审拦标价7660037.03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并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09〕250号),审定前置审计价为6559570.95元,于2010年10月对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报审预算价1354294.39元进行了再次前置审计,并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书(曲审前置意〔2010〕131号),审定再次前置审计价为1251776.41元。2009年10月26日经公开招标后,曲靖市金江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651.26万元中标承建,并于2010年1月1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前置审计、合同文件审查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516658.90元。
曲靖市金江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12691968.78元,其中:合同价6512575.77元,10kv线路迁建工程(土建)279132.79元,道路变更增加工程造价7177924.81元,道路变更减少工程造价3291091.21元,道路照明工程造价761650.21元,再次增加工程(干渠)造价1251776.41元。经审计核实,因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少数定额子目套用不合理、部分新增材料单价偏高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516658.90元,审定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轩顺路道路工程结算造价10175309.88元,其中:合同价6512575.77元,10kv线路迁建工程(土建)造价207728.15元,道路变更增加工程造价5590740.17元,道路变更减少工程造价3871695.64元,道路照明工程造价551404.08元,再次增加工程(干渠)造价1184557.35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五馆一中心建设指挥部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GPS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及似大地
水准面精化建设项目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6年11月22日至12月7日,对曲靖市GPS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及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建设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GPS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及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建设项目,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及使用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16号)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测绘规划的批复》(曲政复﹝2009﹞261号)批准建设。该项目投资概算1074.8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GPS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及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建设项目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程序。
二、审计结果
曲靖市GPS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及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建设项目报审项目总投资为7790900元,其中,工程结算价7680500元,其他费用110400元。经审计核实,审定项目总投资为7790900元,其中,工程结算价7680500元,其他费用110400元。
三、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白石江沿河绿化景观工程第I标段
结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1月18日,对曲靖市白石江沿河绿化景观工程第I标段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两江治理白石江江边绿化景观工程,经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两江沿河景观整治工程分段建设的批复》(曲发改投资〔2009〕88号)批准建设。建设总投资为40600万元,资金来源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筹措。
本次审计内容为曲靖市白石江沿河绿化景观工程第I标段。
2009年8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白石江沿河绿化景观工程第1标段报审拦标价3285874.01元进行了前置审计,并于2009年8月27日出具了前置审计意见(曲审前置意〔2009〕203号)。审计核减工程造价600533.59元,审定该工程的前置审计价为2685310.42元。2009年9月18日进行公开招投标后,由云南海侨园艺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09年12月14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该施工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问题未解决,云南海侨园艺有限公司不能进场施工,2014年3月解决了土地及相关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问题后,建设单位重新进行了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签订了施工补充协议。。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白石江沿河绿化景观工程第I标段建设,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前置审计、招标文件审查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44674.47元。
云南海侨园艺有限公司承建的曲靖市白石江沿河绿化景观工程第I标段,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11146612.08元。经审计核实,因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部分单价未执行合同单价、部分定额套用不合理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44674.47元,审定该工程结算造价11001937.61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按审计报告执行。
曲靖市本级水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水网航空网建设跟踪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发〔2017〕36号),曲靖市审计局2017年7月3日—9月1日,对曲靖市本级水网建设(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审计调查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曲靖市审计局和各县(市、区)审计局按项目建设单位隶属关系分工负责进行审计调查工作。曲靖市本级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涉及曲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城市主(次)干道改造工程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的污水管网工程。按照省厅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对污水管网涉及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征地拆迁情况,建设管理情况,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情况,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二)污水管网建设情况。
1.污水管网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资料,曲靖中心城区不同实施主体2013-2016年随市政道路改造和新建的污水管网工程(包括麒麟区实施的部分污水管网项目)计划投资15773.34万元,资金来源共15773.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33万元、省级资金230万元,市县区级资金7947.46万元,银行贷款862.9万元,其他方式筹集资金2799.98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资金到位1495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33万元、省级资金230万元,市县区级资金7125.47万元,银行贷款862.9万元,其他方式筹集资金2799.98万元。不同实施主体共完成污水管网建设95.33公里,完成投资12333.51万元。污水管网项目分别是:
(1)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为主体实施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建城〔2015〕35号)批准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是2015年至2020年实施新建DN400-DN1200污水管网64.526公里,其中:建设DN400污水管网41.877公里,DN500污水管网15.699公里,DN600污水管网4.259公里,DN800污水管网1.971公里,DN1200污水管网0.72公里。批准概算投资9848.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设计范围内污水管网,分别属于麒麟区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管网。由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直接实施的污水管网工程以及曲靖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实施的“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城市主(次)干道改造工程、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和麒麟区土地投资开发公司实施的市政道路工程等三个工程的部分污水管网项目组成。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央、省级资金来源416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93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3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为地方筹集。共完成污水管网建设42.68千米,与批复概算64.526千米相比,完成工程量66.14%,完成投资6409.16万元,其中: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直接实施项目10.87公里,完成污水管网投资3308.16万元,其中:2017年完成投资705万元;曲靖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实施项目完成11.82公里,完成污水管网投资1446万元;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7.4公里,完成污水管网投资675万元;麒麟区土地投资开发公司完成12.59公里,完成污水管网投资980万元。
(2)曲靖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实施的“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城市主(次)干道改造工程,经《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主(次)干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曲建复〔2016〕13号),项目概算总投资432799.2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批复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工程及地下综合管廊(沟)工程。道路改造工程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建设。 该项目采取条件成熟一个开工一个,自2014年11月26日第一批项目开工以来,已完工改造及新建道路12条,道路长度22.37千米,完成投资135346.69万元。除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初步设计范围内项目外,另外完成污水管网改造21.93公里,完成投资2799.98万元。
(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市政道路工程,2014年至2016年除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初步设计范围内项目外,另外完成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工程21.09公里(扣除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实施项目),完成投资2261.47万元。
(4)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市政道路污水管网9.63公里,完成投资862.9万元,其中,2017年完成投资94.7万元。
2.其他需说明情况。
(1)水处理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曲靖市中心城区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城西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23.27公里,实际完成22.93公里。
2015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环境厅以云《关于下达2015年度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的通知》(建城函〔2015〕143号)下达曲靖市建设任务48公里,其中: 中心城区西片区污水处理厂15公里,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定中心城区任务19.13公里,实际完成22.15公里。
2016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环境厅以《关于下达2016年度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的通知》(云建城函〔2016〕93号)下达曲靖市建设任务73公里,其中:中心城区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城西片区污水处理厂18公里,实际完成25.63公里,完成投资3308.36万元,占计划投资的171.41%,到位资金4108.06万元(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956.32万元,地方自筹资金3151.74万元)。
(2)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曲靖麒麟区两江口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8万m3/日,2002年10月建成,2009年升级改造二期工程建设,2011年1月二期改建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m3/日,2009年9月开工,2010年9月竣工投入运行。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经营的以上2个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中控系统平台平稳运行,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到国家及省市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数据采集传输稳定正常。2016年两江口污水厂日均处理水量7.7万m3、西城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2.12万m3。2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排放标准,运行正常。
曲靖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南海子污水处理厂,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南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2009〕596号)批准,规划服务面积6.5平方公里,近期(2015)规划服务人口2.9万人,远期(2015年)8.8万人。工程建设规模按(2015年)2万吨/日规划设计。2011年开工建设,2013年8月建成,服务范围为南海子工业园区。目前,未投入运行。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运行流量每天1000立方,流入污水每天600立方,且进厂水的有机物浓度达国家排放一级A标,进水流量和有机物含量过低,满足不了运行的处理条件。目前对污水厂的管理,主要是安排人员定期对设备联动、养护、看护和汛期的防洪排涝工作。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曲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城市主(次)干道改造工程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涉及的污水管网工程,履行了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污水管网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执行了工程造价管理和监督制度,建设工程完成了下达计划任务。但存在对污水管网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不到位,建设任务分解落实不具体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管网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不到位。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为主体实施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已完成工程量66.14%,按照工程进度,应拨付中央、省级资金2753.41万元,实际拨付1112.74万元,资金尚未拨付3050.26万元,占中央、省级拨入资金73.27%。按照完成污水管网工程量计算分配,除曲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主(次)干道改造项目,因道路改造工程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筹资建设,考虑建设合同执行等因素,未拨付实施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可由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用于后续污水管网项目建设,相应减少地方政府筹资数额外,还应拨付麒麟区项目资金767.36万元,应拨付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资金451.03万元,共应拨付1218.39万元。
(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不具体,任务完成情况掌握不够。
经审计调查核实,省下达曲靖市本级污水管网各年任务都分分别完成。但从对麒麟区、经开区实施项目的统筹和任务执行结果上报情况看,上报2013-2016年全省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审计调查表数据中,存在部分项目重报、部分项目任务实施范围填报不准确、部分项目漏报、少数项目多报的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应拨付项目实施单位1218.39万元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五、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水网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分配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进行分配、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针对曲靖中心城区建设任务分解落实不具体、不到位,对省下达各年度污水管网任务没有落实安排到具体项目的情况,建议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一水两污”等水网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
(三)针对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污水管网建设具体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掌握不够,上报2013-2016年全省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审计调查表数据中,存在部分项目重报、部分项目任务实施范围填报不准确、部分项目漏报的情况,建议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今后的水网建设任务落实中,要具体细化建设任务分解,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掌握和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审计结果执行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按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执行。
曲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8月至9月,对曲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城投公司于2003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独立法人资格承接城市市政工程开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市政科技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道路开发、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独资公司。截至2016年底,市城投公司内设计划财务部、综合行政部等9个职能部门。在职职工31人(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聘用人员5人。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城投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单位的经营状况。但还存在违规支付房屋租赁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6年付市建宇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费23,679.60元,列管理费用,按照《曲靖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将市城改办潇湘综合楼产权、经营权划拨给市城投公司,对重大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的组成和变更必须报市政府审批。潇湘综合楼产权、经营权属于市城投公司,不应付市建宇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城投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付市建宇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租赁费的问题,责成市城投公司自行整改,今后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二是公司应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三是加强往来账清理。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守省、市奖金(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和从严控制奖金(津贴)、加班费的发放。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城投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